2013年5月,全市道德讲堂推进会暨道德讲堂总堂观摩会在市工商局召开,并承办道德讲堂总堂第一讲
启动工商注册便利化改革,图为颁发全市第一张新版营业执照
上门指导农村经纪人执业管理工作
开展爱幼助残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开展3·15活动提供消费咨询投诉受理服务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与区县政府开展战略合作,助推县域经济发展日前从北京传来喜讯:在中央文明办组织开展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评选中,淄博市工商局荣膺“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成为淄博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的文明标兵。
如果说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名片,窗口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程度则无疑是这张名片的亮点与焦点。
作为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部门,淄博市工商局的文明创建工作始于1986年。当年,市工商局在全市全面开展“文明集贸市场”创建工作,全市有2处市场被命名为“全国文明集贸市场”。至2013年,市局已连续12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连续20年第五次(每四年评选一次),被国家工商总局和人社部授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全市成建制工商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实现了“满堂红”,75个工商所创建省、市、区级文明单位数分别达1个、33个、41个,文明创建率达100%。
2014年,更是被淄博市工商局确定为文明创建工作的关键之年,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履职水平的重要抓手,抓班子带队伍,抓服务立地位,抓监管树权威,不断深化、加快文明建设的脚步,为淄博这座文明城市源源不断地注入新的能量。
兴文明之风、锻文明之师、行文明之路、结文明之果,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服务文明的红盾之军正活跃在鲁中大地。
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加大文明创建力度
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成立文明创建工作办公室,抽调4名同志专职从事文明创建各项日常工作,责任到人,做到了党委总体抓、主管部门具体抓、党团工青妇共同抓。
健全工作制度。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在全面落实市局《2012-2014年文明创建工作规划》基础上,突出部门职能特色,积极服务全市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各党支部策划组织、全局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方式,形成文明创建常态化机制。
健全考核机制。健全完善了以“一书(职位说明书)、一表(考核细则)、一志(工作日志)、一网(绩效考核管理系统)”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新机制,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了各级目标责任制,做到了与工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强化教育改进作风
夯实文明创建基础
深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增强文明创建的自觉性。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进文明创建的强大动力,查找问题116条,制订落实整改措施26项,组织实施专项整治20项,建立完善制度规定31项,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了文明创建对改进作风、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自发自觉投入到文明创建之中。
加强全员学习教育,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深化学习型工商建设活动,将教育培训列为业务考核的硬性指标,倒逼机关工作转型、人员素质提升。坚持职业化目标,综合运用网络培训、岗位练兵、研讨交流等方式,着力培养执法、服务、维权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在系统内形成全员学习、崇尚学习的良好风尚,为加强文明创建、提升服务质效夯实了基础。
开展“四个一”活动
拓展文明创建载体
加强“一堂”建设,传播身边正能量。开展自励格言征集活动,全局在职人员上报自励格言434条,弘扬了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以争先创优、学习先进、“爱岗敬业”等为主题,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活动20余次,宣讲事迹全部来自于身边,来自于基层,来自于群众,可亲、可敬、可信、可学,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道德水平和道德自觉,全市道德讲堂推进会、道德讲堂总堂第一讲、第四届全市道德模范座谈会等活动先后在市工商局举行。
加强“一队”建设,促文明创建活动常态化。成立红盾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以市局机关党支部为单位策划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将工商职能与学雷锋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先后组织开展了“爱幼助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拒绝传销,理性消费”主题宣传活动、为山区学校捐建“红盾爱心书屋”等活动30余次,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加强“一牌”建设,营造文明创建氛围。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四德”、自励格言、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等为主要内容,以条幅、图片、灯箱、标牌、显示屏等为载体,不断加强“走廊文化”、“楼宇文化”建设,营造了精神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精心策划,征集各类图片、实物650余件,建设了淄博工商红盾展厅,全面展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历程和成就,激发干部职工的活力和干劲。
抓好“一传播”工作,形成良好舆论氛围。组建了由20人组成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服务小组,组织了“我的爱对你说”、“难忘的一则公益广告”两次微话题活动,充分发挥网络在精神文明创建中的道德阵地作用;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开展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创意征集大赛,得到了社会各届的广泛响应;开通了红盾文明网和淄博市工商局官方博客,积极宣传中央、市文明办倡导发起的网络文明传播内容和重大传播活动;结合“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通过征文比赛、倡议书、节日介绍等形式,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高效履职优化服务
树立文明执法新形象
扎实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全力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推行新版营业执照和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等6个方面的改革工作已经全面实施。创新性地制定出台了《市场主体经营场所备案操作规范》、《商务秘书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住所托管服务协议书》示范文本等配套文件。本着便民利企、提升效率的原则,将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下的私营企业登记管辖权限下放到区县局,对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新设立私营企业允许其自主选择登记机关。2014年,全市新增市场主体3.02万户,注册资本329.8亿元;新增企业9865户,注册资本30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0.6%和164.7%;市场主体总数达22.3万户,注册资金2384.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7%和29.4%,成为淄博市近10多年来增速最快的时期。
深入实施商标广告战略。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商标法》为契机,通过媒体就企业最关心的驰名商标争创等问题进行了解读,积极指导企业注册商标、争创驰名商标。出台了《加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工作促进区域品牌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编辑出版了淄博地理标志商标荟萃,进一步推进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建设。2014年以来,全市新增驰名商标6件,地理标志商标4件,总数分别达75件和33件,均居全省前列。
持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坚持法无授权工商部门不得越位监管,法无禁止市场主体即可正当经营,切实把监管执法的重点放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领域上来。强化专项执法整治,召开了整治规范银行业、电信业合同格式条款约谈会,组织开展了公用企业限制竞争、银行业违规侵害消费者权益、商标侵权、虚假违法广告、打击传销、汽车配件市场等专项整治,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对占全市总量95%的160个市场进行了企业化登记,制订了《农贸市场管理考评办法》,每月对农贸市场进行现场考评,提高了商品市场管理规范化、长效化水平,全市有3处市场被评为“全国诚信示范市场”,25处市场被评为“山东省诚信文明市场”。全面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实现了对自然人网店、行业领域网站以及电商平台网站的搜索建档和巡查监管,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充分肯定,2014年12月12日,全国市场规范监管工作研讨会暨网络市场监管现场会在淄博市召开。
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效能。集中开展了新《消法》大型讲座、消费维权先进个人评选和现场宣传咨询等系列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消费者申诉举报情况,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曝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紧扣扩大内需、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开展商品质量抽检为抓手,重点部署开展了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等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消费维权工作。截至目前,共抽检服装鞋帽、家纺、儿童用品、成品油等商品459个批次,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进行了依法处理;受理消费者咨询3.7万件,处结消费纠纷3053件,挽回经济损失11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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