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董振霞实习生赵梦雅)省政府昨天正式发布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实施标准,根据该标准,淄博市将在2015年年底前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据悉,临时救助的一般审核审批程序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情况紧急、需要立即实施救助的,将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凡因重病、溺水、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以及因患病、普通高等教育入学、物价上涨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都将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临时救助以发放救助金为主,实行社会化发放。淄博市将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对于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临时困难家庭,按照家庭人口数量给予救助,每人救助金额参照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超过临时救助期限仍困难的,将评估是否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于遭遇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但具有一定生活条件基础的临时困难家庭,可视困难情况以家庭为单位给予一次性救助金。
淄博市将建立救助工作平台,设立“12349”社会救助热线,实现窗口救助与热线救助相结合,并将依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统一设立标识为“民政救助”的申请受理窗口,明确办理时限和要求,跟踪办理结果。
省政府要求,今后在全省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把救急难事项纳入救助制度范畴,2015年年底前全面建立规范高效的救急难工作机制。对救急难资金需求数量过大、现有救助制度无法满足救助需求的,或者特殊急难事项,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和工作预案,并依托基层各级组织机构,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主动发现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救助对象,第一时间采取救助、帮扶、疏导和监护干预措施。今后,政府将把临时救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保障临时救助工作开展。
新闻推荐
...
淄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淄博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