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过去的一年来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确实亮点多多,作为老百姓最为关注的民生部门,市人社局始终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积极探索、勇于创新,2014年,淄博市创业就业、医疗保险、工伤康复、小额担保贷款等工作都取得了新的突破。
就业创业:新设立每年不少于7000万的专项资金
2014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38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3%,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
2014年淄博市全面贯彻执行《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新设立了每年不少于7000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高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岗位开发补贴标准,将创业培训范围由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扩大到城乡各类群体。成功举办了市第二届创业大赛,选拔4支队伍参加省创业大赛并获得综合成绩第一名。建立了全国首家小额担保贷款“快易贷”网上服务平台,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放开二次申贷。全市人社系统担保基金余额达到2.58亿元,发放贷款10.5亿元,带动就业3.56万人,为全市经济发展产生直接效益近1亿多元。各项重点民生工程扎实推进。“淄博市创业孵化中心”开始施工,“进城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中心”进入规划用地申报阶段,“淄博创业大学”已挂牌投入运行。
社保:连续第10年调增企退人员养老金
截至2014年底,全市参加各类社会保险人数累计达937.61万人次。
2014年,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实施并实现平稳运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后不断健全,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按照规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取按病种补偿的办法,对城乡居民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筹资标准根据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筹资能力和保障水平、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测算确定,2014年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为13元,从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费用中划转一部分,其余部分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历年结余中补充。
此外,连续第10年调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了居民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待遇。进一步强化基金监督,挽回医疗保险基金3220万元。开展了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和社保基金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在全省率先将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网络监管范围。
人才:新增高技能人才1.26万人
2014年,全市接收引进硕士研究生1793人,博士研究生21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26万人,专业技术人员2.16万人。全市录用公务员501人,公开遴选24名基层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00人。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意见》,与国家外专局、省外专局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全年引进外国专家400余人次,执行国家、省市引进国外智力项目53项,淄博市引进的德国专家李迪明先生荣获省政府齐鲁友谊奖。制定了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规划建设六大特色产业创新园,在美国硅谷、德国慕尼黑建设了2处科技园。获批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家,建立国家、省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8家。(晚报记者赵晓雯通讯员孙若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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