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小刘是2014年毕业的大学生。2014年7月毕业后,小刘通过网络招聘,到某商务公司从事行政工作。公司说工作之初的几个月只是试用期,公司承诺小刘试用3个月后,如果符合录用条件,将成为正式员工,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小刘工作的公司位于一高档写字楼,有好几间办公室,小刘平时负责文件整理、数据统计等日常工作,在此期间小刘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2015年1月一天,小刘接到通知公司给她放几天假,这几天公司研究决定是否正式录用小刘。几天后,小刘一直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小刘很郁闷,某天她到公司询问最后结果。小刘一到公司傻眼了。公司没人了,有人告诉小刘老板跑了,公司不经营了。小刘不明白到底咋了?原来该公司并没有经过工商注册,是“黑”公司,公司的日常业务也是非法的。小刘还有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没有发,公司很多员工的工资也没发。
律师分析:本案小刘遭遇了非法用工的陷阱。一般情况下非法用工指的是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与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及备案的单位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等违法用工的情形。通常因为找不到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劳动者在遭遇类似情况时其合法权益很难获得保障。
律师提醒:在找工作时,一是要注意留意公司是否悬挂或者展示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股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照。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工商部门或者网站查询公司注册信息,确定公司是否真实存在和相关基本信息。二是在公司要求签订各类承诺书、入职登记表等书面材料时,注意严格仔细阅读审查相关内容,在确认相关事实和了解相应后果后再行签字。三是在公司组织体检时要注意体检事项和内容,预防公司违法超越体检内容避免就业歧视。四是在用工(包括试用期)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劳动合同中试用期、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内容的约定。随时注意保留工资条、工作证、门卡,以及在工作中接触的各类文件资料等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山东环周(淄博)律师事务所
于业清
咨询电话:13409016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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