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市政府公布《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将淄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淄博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丙伦告诉记者:“过去,城管部门单纯执法,而管理职能在其他部门,体制不顺带来了诸多不便,这次城管体制改革解决了这个问题,构建起了城市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解决了城管执法与环卫、园林、市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协作性不强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此次城管体制改革主要是将城市建设和管理职责分开,将剥离建设职责后的市政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园林管理局以及市人民公园管理处等由市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城管局所属事业单位;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改建为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实行城市管理执法重心下移,具体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由区县组织实施,市级负责监督。具体调整的职责是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的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城市防汛管理职责以及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审核报批和保护监督职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和12319城建服务热线的建设管理职责;淄博人民公园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城建维护费计划,参与对城市维护资金的征收使用、投资和收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职责划入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此外还增加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全市城区道路两侧建筑物亮化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等职责。
“大城管”体制,是城市管理的一个方向,就是要把涉及城市管理的管理权和处罚权结合到一起,以执法促管理,以管理促执法,推动城市管理的效能提升,(下转第二版②)
新闻推荐
...
淄博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淄博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