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克鹏
通讯员江润东
李炳汉报道
本报讯春风和煦暖人心,便民办税更给力。4月2日,记者从淄博市“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淄博市国税、地税部门一揽子推出14项重大服务举措,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
市国税局副局长赵长亮介绍说:“为深入开展好春风行动,我们两家税务部门对照国税总局‘简政放权、服务发展、国际协作、提效减负\’4类11项规定动作,紧密结合淄博实际,推出了14项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并采取‘打连发、呈递进、抓落实、重成效\’的工作方式,真正为纳税人办实事、为基层税务人减负担。”
“组合拳”招招过硬,“大手笔”服务创新。“三证”联办同发,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由一个窗口受理申请,一次性采集信息,并由受理窗口一次性发放给申请人;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简化备案手续,设立专门咨询服务岗,提供现场辅导;创新国地税合作模式,在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税务稽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信息交换等方面实现新突破,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扩大实体办税服务“同城通办”业务范围,让纳税人就近办理常规涉税事务;进一步完善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涉税申请、发票领用、预申请等网上办税功能,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实现轻松办税;利用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平台,实现网上咨询、预约叫号、发票领用、***、纳税申报和服务评价;纳税人资料一次性报送,税务机关内部共享、多次利用;开展“税银互动”守信激励,与银行共享信用记录,扶持守信企业发展;与社会中介机构合作,建立纳税人维权组织,实现纳税人第三方维权;与邮政部门开展合作办税,委托邮政部门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丰富纳税人办税渠道,降低办税成本。另外,国税部门开展邮寄发票业务,让国税普通发票控管系统的用户享受申领发票快递上门服务;地税部门开展“局长服务日”活动,每月9日上午在办税服务厅现场接受纳税人咨询。
本报讯2015年2月25日,国务院再次推出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新政,继续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范围,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据测算,淄博市国税、地税辖内享受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企业新增1450家,相应享受减免税款2280万元。从总量上看,预计今年全市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将达到18800户,减免企业所得税5000万元。
淄博市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以查账征收方式为主,企业所得税按照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方式缴纳。这类企业预缴时如何享受优惠?据市国税局所得税科科长张建华介绍,实行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累计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2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政策中的减半征税优惠。
此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执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新政同样继续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具体包括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用定率征税和定额征税方式缴纳所得税的企业。
张建华介绍,为进一步简化小型微利企业备案手续,减轻办税负担,今后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享受优惠政策时,可以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无需税务机关事先审核批准和专门备案。
据了解,从2010年至今,国家持续加大税收扶持力度,已先后4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助推小型微利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在全社会激发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
(王克鹏江润东李炳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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