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孙艳芹)昨日从市招办获悉,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4月18日—19日(周末)在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行,考生走错考场或坐错位置按违纪处理,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入场,按作弊处理。考试作弊,本次各科成绩均判零分,考试替考,推迟3年毕业。
按照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应按要求在答题卡《考生笔迹确认部分》抄写指定内容,认真填写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签名、写上日期;严禁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新考生和老考生都可登录省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网址:http://218.57.138.53/sdzkbm151/printZkzAction.do。
市招办提醒考生,考场内均安装监控,配有手机屏蔽仪、金属探测器等设备,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应考。各区县自考办电话为:张店2282569、淄川5181294、博山4181364、临淄7123626、周村6412987、桓台8264150、高青6973644、沂源3229038。市自考办举报电话:0533—2793615,举报邮箱:zibozikao@163.com。省考试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举报邮箱:sdzs@sdz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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