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董振霞通讯员陆洋夏俊强)淄博市8部门联动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目标是年底前9成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委、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和市环保局共同下发的《淄博市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淄博市将为所有镇、村完善环卫机构,配齐环卫管理作业人员,足额配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健全环卫日常管理制度,年底前实现镇村主要道路“一日一扫、巡回拣拾、全日保洁”。
淄博市将在镇设立环卫机构,按照3至5人的标准配备管理人员,其中镇驻地按照道路保洁面积5000—7000平方米配1人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负责驻地范围内道路的日常保洁。村配备环卫人员,各村至少有1名管理人员,并按照3至5人/千人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配齐保洁作业工具和安全标志服装,负责村内道路卫生保洁和垃圾收集工作。今年6月底前,各镇建设1—2座压缩中转站,每个中转站至少配备1名管理(作业)人员;配齐垃圾收集车辆,原则上镇驻地每8000—10000人配备1台4—8吨的垃圾收集车,农村每5000—8000人配备1台2—4吨位的密闭式垃圾收集车,并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车体颜色。
各村、生活小区设置垃圾点,按照每10—15户1个的标准,配备垃圾密闭收集容器。各镇根据镇总体规划配套建设水冲式公共厕所,并实行专人管理,免费开放。年底前实现乡镇驻地和村庄主要道路“一日一扫,巡回拣拾,全日保洁”;村庄排水沟、花坛、树池、人行道、房前屋后无垃圾堆、柴草堆和粪堆,电线杆、墙面小广告定期清理粉刷,垃圾储存容器每日清理保洁,夏季喷洒药物灭蝇除臭,农业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处理、监管到位。
淄博市将开展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内容包括禁止生活垃圾混入泥土、炉渣、炉灰、渣土等不可燃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工业垃圾;蔬菜、秸秆等有机物单独处理,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严禁焚烧;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统一回收,实行资源化利用。今后,淄博市将建立公开监督制度,镇村各主要道路、环卫设施要求设置环卫工作监督公示牌,明确责任人及联系电话,其中各村设置公示栏的内容包括保洁人员姓名,道路名称,道路保洁范围,保洁作业要求,监督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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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淄博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