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改善淄博市河流水质,进一步恢复河流生态功能,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决定对主要河流及其支流入河排污口进行封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排污口封堵范围为淄博市范围内的孝妇河、东猪龙河、乌河、淄河、支脉河等主要河流及其一级支流、二级支流。
二、拟保留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中水排放口、雨排口和经市环保局认定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排污口须经市水利与渔业局审批,非降雨时段,雨排口不得排水。严禁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利用雨排口或直接向主要河流及其支流排放污水。
三、各区县人民政府对主要河流及其支流排污口封堵工作负总责,6月底前,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生活污水管网截污工程。封堵生活污水排放口,将其接入市政管网,经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鼓励居民小区和重点企业开展中水回用。
二是对雨污混合排放口进行改造,污水并入管网经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实现雨污分流。
三是封堵一切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污水直排口。
四是健全垃圾收集体系,及时清理河道及沿岸垃圾。
五是对河道沿岸的畜禽养殖场、选矿厂依法予以关闭。
四、各区县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要组织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直排向河流排放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实施处罚,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水利与渔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将对未按期完成排污口封堵任务的区县和未按期实现达标的河流断面所在区县,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市水利与渔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将定期向社会公示允许保留的入河排污口和已封堵的排污口名单,欢迎广大市民对入河排污口进行监督,若发现非法排污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热线:12369
特此通告。
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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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淄博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