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傈
近日有两件事让笔者如梗在喉,不吐不快。一是朋友说他在小区种的石榴树,每到秋季果实成熟时,便被一位大爷统统收走。有人问是他的石榴树吗,全部摘走做什么?大爷回答说,小区的就是大家的,石榴挺甜,摘了去卖钱。另一件,眼下又到了槐花盛开的时节,某小区的槐花遇到几位大妈疯狂采摘,最后槐树枝断叶光,只剩下光杆一根。这两件事都发生在小区里,却折射出我们许多市民对城市环境的态度,那就是城市整洁与否,与我何干?
城市的市容市貌、城乡环境真的与我们没有关系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谁不希望自己生活的城市整洁美丽?谁不希望自己身边的环境舒适、优美、清爽、宜居?谁又不希望呼吸的空气清新、滋润?干净、整洁、和谐、美好的城乡环境,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
首先,要提高素质,培养习惯。环境整治表面上解决的是形象问题,本质是解决“人”的问题。就如上述两例,就是对我们城市环境的损坏。所以,整治城乡环境必须提高居民素质。居民是城乡环境整治的主体,也是最大受益者。积极采取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多层面宣传环保知识,使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同时,深入开展居民素质教育和群众自我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养成爱护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
其次,要规划长远,建章立制。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无论是治理城市还是管理社区都离不开法律和制度。笔者曾经采访过张店区城郊的一个社区,都是由原来的村居整体搬迁转化而来,小区绿阴掩映,街道干净整治,环境卫生一点不亚于中心城区的新建小区。物业办公室主任说,自从搬进新小区,就成立了保洁队伍,建立了严格的保洁制度,并在每幢楼附近都放置了垃圾桶,当日垃圾,当日清理。起初,居民顺手扔垃圾,也不能全将垃圾投到桶里,可是保洁员会立即将垃圾重新扫入桶里,时间久了,居民们也不好意思随手扔垃圾了。可见,法治社会还需要制度管人。
再次,要齐心协力,爱护家园。城市也是家,一个大家的家。淄博作为齐国故都、蒲翁故里、陶瓷文化名城,要兴旺发达,广招四海宾朋商贾,就必须把自己从里到外建设得更美,使未来的客人向往,来过的客人还想来。当五洲四海的朋友纷至沓来,光顾这个大“家”的时候,何愁我们的小家不会发达!所以,每个成员都有义务、有责任建设她,美化她,维护她,爱护她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使之如初升的太阳一样给人以温暖,给人以欢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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