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滨
其实这是两个互不相关的命题,也是两个互不干涉的概念。符号是一种美学标识,是对艺术认知的归纳和体现。情人则是有血有肉,有热量和体温的生命个体,情人在对方是完美的化身,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就是这个意思。但在现实生活中,情人眼里只有泪水,这泪水里有“蜜甜的忧愁”。说起来,情人只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符号,是情感的自我流露和对对方的征服,它代表着大多数人的审美认同,情人其实代表了身边无数的人。
我这里的“情人”是艺术化的,界定于法国女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的小说《情人》,这是一个比中篇略长的小长篇,按照人物、事件和社会背景来看,其容量大概也就是一部中篇小说。我以前对杜拉斯有偏见,以为《情人》不过是言情之作,尽管它早在1984年就获得了著名的龚古尔文学奖。《情人》不是那种很复杂的小说,它的情节有着电影的效果,一幕幕场景很有戏剧意味,很抒情的那种,随着叙述角度的转换,可以感受到很新鲜的刺激,语言很诗意,很干净,有那么一点伤感,弥漫着一个法国少女对情恋和人生的痴念,爱与死,欲望与希望,挣扎与痛苦,非常清晰,非常强烈,像自述,又像回味,喃喃之声穿越岁月的肌肤,每一个词都包含着对过去的牵挂,融化着幸福的呻吟。杜拉斯自己认为这本书是“由过去已经说过的话组成”,它的新意也许就在这重复之中。一幅照片引发的故事,或者说是照片背后的解说,看起来那么随意,那么合情合理,那么真挚亲切。故事本身也许并不重要,关键是冷静暧昧的基调,是那种人性的荡漾和充足的爱的氛围,像迂回曲折的羊肠小路,山重水复之间骤然完成了柳暗花明,打动人的是这种过程。
符号美学是美国哲学家苏姗?朗格提出来的,在《情感与形式》这本书中有很好地阐释,她以为“符号即我们能够用以进行抽象的某种方法”。顺着这个意思来阅读《情人》,你会发现,有趣的不是文本,而是享受。所谓“情人的符号”实际就是解读《情人》的一种方法,是你自己审视阅读的途径,这样你等于换了个角度进入杜拉斯,意义上你会有不同的阅读期望,按照苏姗?朗格的说法,我以为《情人》的成功就在于表达出了“人类的情感,人类生命的性质”。
袁滨,省作家协会会员、市青年作家协会副主席、周村区作家协会副主席、《旱码头》杂志执行主编,周村电视台总编室主任、首席编导。作品散见《人民文学》《诗刊》《中国作家》等主流刊物,被评为第三届淄博市优秀青年知识分子、周村区十佳编辑记者、周村区十大藏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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