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交警大队的民警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淄博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项目给周围交通环境带来的压力和负面影响随之显现,商业和住宅等大型项目完成后造成交通拥堵、周边市民出行不便的情况日益凸显。
在城市建设过程中,有的人热衷于建设功能齐全体量超大的城市综合体,但是对其带来的交通问题却没有提前考虑。一个商场的交通拥堵后遗症和治理,只是城市交通拥堵的缩影。为了解决城市综合体的交通问题,公安交警部门一直在持续想办法,但是效果如何,还需要时间来检验。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项目仍在建设,新的单位会继续增加,交通压力也必然与日俱增。而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种问题,必须在项目开工之前,就将这些问题考虑到位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因此,交通影响评价势在必行。
据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10年3月1日发布,并于当年9月1日实施的《CJJ/T141-2010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新建项目的道路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作出了较为细致的规定及说明。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标准发布实施后,国内很多城市依据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陆续制定了本市的道路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实施办法(细则)作为对新建项目管理的工作依据,虽然淄博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较早,可是淄博市没有出台相关的工作实施办法(细则)。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少相应的规定,产生了多方面的问题。“多大体量的项目应该做交通影响评价,多大体量的可以不做,由于缺乏规定,做与不做的随意性较大。谁去做的问题,交通影响评价是否需要具备一定资质的专业咨询机构进行。项目方提供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后,对于项目对交通影响程度描述、建成后交通改善措施等如何进行评价及验收、实施。怎样保证在实施后达到预期的效果。由于缺少程序,很难掌控。”业内人士这样说。
据了解,目前淄博市还没有一处项目是因为交通影响没通过被否定的,但是这种现象在国外却非常普遍。为保证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顺畅,业内人士建议,尽快推动淄博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细则)的制定或者立法保护该项工作。只有将交通影响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一样,作为重大项目审批立项的前置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才能从源头上避免城市综合体的交通拥堵后遗症。
(晚报记者冯艳辉通讯员王永峰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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