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省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各项工作部署,着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提质增效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今年上半年,淄博市建会覆盖企业20536家,其中,覆盖中小企业19271家。签订工资集体协议7813份,覆盖企业19628家,覆盖职工103.2万人,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5.58%;中小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区域性行业性)1322份,覆盖企业13954家,建制率达到72.41%,世界500强在淄企业全部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极大维护了全市广大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职工收入逐年提高。
行政方和职工方充分协商谈判,签署集体工资协议
2015年以来,市总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纳入全市工会重点工作之中,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提质扩面,逐步建立和完善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维护机制。
根据《全市2014年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职工权益保障考核方案》中工资集体协商部分的考核细则实施情况,对2015年度考核细则进行了充实完善。推动政府与工会召开联席会议,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议题进行了集中讨论,进一步明确了2015年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重点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各区县对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淄川区总工会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行了分片挂包责任制,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临淄区总工会制定出台了《临淄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设立了10万元的奖励基金;高新区管委会召开了全区工资集体协商推进会议,有效强化了部门联动合作。
市总工会力主将工资集体协商的相关内容作为一个独立章节写入《淄博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除规范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程序、协商内容、基本形式外,还规定企业必须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协商。另外,还要求企业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争议调处途径,并在法律责任一章设置了相应的罚则。工资集体协商部分的起草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区县表现出了极高的积极性,从协商要约、协商代表产生、协商内容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并被条例吸收采纳。通过立法,有效解决了工资集体协商强制力不足的现状,将极大地有利于巩固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和提升协商质量。目前,该条
例草案已经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的第二次审议。
提高重视程度推动通过立法
今年年初,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包括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内的专项督导检查。7月初,市总开展了新一轮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督查,对全市2015年上半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督查。市级督导开展的同时,各区县也积极进行了自查。通过现场督导,切实提高了各级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视。
市总将每年的3月和10月分别开展一次集中要约行动作为一项制度确定下来,督促各级工会及时主动要约。今年3月份,市总启动了新一轮的集中要约行动,下发了活动通知,采取集中要约与动态要约、企业要约与区域性行业性要约“双结合”的办法,督促各级工会组织切实承担起要约的主体责任,通过自行要约、“上代下、“上参下”等有效途径向企业发出要约,在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增长缓慢的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中对工资调整没有明确规定、世界500强在淄投资企业等5类重点企业中开展要约行动,进一步扩大了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
各区县还通过多种途径扩大了要约行动的影响力,博山区总工会充分利用了职工维权律师担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的职业优势,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分类指导,引导企业积极要约,开展协商,有效改善了企业工会“不会谈”的问题;周村区总工会借助工会网站、“周村工会”微信公众平台广泛发动企业工会主动要约,动员企业经营者积极应约。3月份,全市各级工会共发出要约书20000份,应约19576份,工资集体协商的应约率达到97.88%。
加强重点督导启动集中要约
编制协议范本重视队伍建设
今年上半年,在原有《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手册》编制的工资集体协议范本的基础上,对企业、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范本进行了修订完善。完善后的工资集体协议范本中,将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幅、岗位工资、加班加点工资、职工福利等内容作为协议范本的固定内容,保证范本对企业具有普遍适应性,同时也留出了企业与工会协商的空间,保证范本的灵活性。目前,范本已在部分市属企业进行了推行。
进一步强化了区县、镇街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台账的管理,落实了工作情况季度和半年报告制度。目前,全市已建立了市、区县、镇级三级电子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台账,并实现了动态管理,市、区县总工会能够依据台账实时掌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各环节。
依据《淄博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积极落实市、区县、乡镇三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配备,选聘人员担任集体协商专兼职指导员。目前,全市各级工会聘任指导员1643人。加大了对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力度,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今年上半年,市及区县先后举办培训班21班次,培训人员1100余人次。在各级工会中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总结经验谈体会活动,动员全市各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对工作进行大梳理、大总结。
推进行业协商注重典型引导
今年以来,根据全总、省总工作要求,将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本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点,依据《淄博市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操作规程》,主抓区县层面的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通过积极培育协商主体,发挥工作典型的带动作用,围绕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与计件单价、加班工资分配办法等工资相关事项推进区县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并将区县级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各区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职工权益保障部分的重要内容。同时,市总正积极筹备开展市一级的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把日用陶瓷行业作为工作试点,与市陶瓷行业协会就该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进行了前期沟通。
重视典型的选树和培育,按照“制度有创新、工作有特色、过程有启示、效果较明显”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典型的选树力度。同时,将工作典型选树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考核各区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效果的重要依据,在《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职工权益保障考核方案》中加以明确。今年,淄博市总共选树了临淄区建筑行业等5家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示范点。加大了对工资集体协商典型的宣传力度,在全市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引领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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