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乐
2015年4月30日,在母亲节来临之际,幸福晚晴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齐心爱老”志愿者来到了淄博市老年福利中心慰问演出。
2014年3月20日,张店区民政局组织消防安全宣传队在张店夕阳红老年公寓宣传消防安全知识。
2015年端午节期间,夕阳正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举行了“浓浓棕香情温暖老人心”包粽子比赛。
新兴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老年朋友正在学习上网
2014年黄金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系列活动喜庆元宵佳节
张店区老龄办工作人员正在介绍新修订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养老信息服务中心为老人送上暖身护膝张店区积极探索敬老助老的新路子,敬老养老机构建设成绩斐然,赢得了老年人的交口称赞和社会的广泛赞誉。张店区民政局先后荣获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单位、第一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敬老模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张店区60岁以上老人11.78万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18%。面对老龄化日益严峻的形势,张店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积极指导下,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大力发展老龄事业,使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完善政策创新老龄工作
张店区把老龄事业作为“幸福张店”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节日,区大班子领导带队分组走访养老机构、百岁老人、贫困老人。健全组织网络,区、镇(街道)、村(社区)分别成立了基层老年协会,建立起三级老龄组织网络。做到年年有新举措,年年有新跨越,老龄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提高了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2012年以来,共为1490名90周岁以上老年人足额拨付高龄补贴,为123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聊等居家养老服务,为48655名老年人购买“银龄安康”意外伤害保险。设立了贫困老年人专项救助资金。每年区财政投入20万元专项救助资金,对60周岁以上无经济来源或者未纳入养老保险的特殊贫困老年人及时实施救助。近年来共救助120余名贫困老年人,累计救助资金60余万元。积极落实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免费体检和旅游景点对老年人免费、优惠等政策。争取区财政每年投入600余万元对全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2011年以来,共为15万人次老年人进行了免费体检。去年旅游景点为老年人减免景点门票费用150万元,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除车票费用一千多万元。
弘扬美德营造敬老氛围
张店区利用新闻媒体的优势,刊播尊老敬老公益广告,开辟了敬老月、老年健康知识讲座等专栏。设立“道德讲堂”,用“楷模人讲自己事,身边人讲身边事,老年人讲幸福事”等形式宣讲敬老典型。印发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册,免费发放6万余册,成为老年人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的利器。各村、社区利用宣传橱窗宣传敬老名言警句,营造敬老氛围。
把敬老列入“四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村民公约和中小学道德教育内容,在学校开展“说一句尊老话、写一封爱老信、做一件敬老事”活动。争取将老龄化问题列入党校干部培训教学内容,提高应对老龄化的能力。
张店区开展了敬老文明号、孝亲敬老模范单位、孝亲敬老之星、小孝星、金婚钻石婚恩爱伴侣等一系列评选创建活动,开展“孝老爱亲”评选活动。通过挂牌匾、表彰会、报告会和设立“光荣榜”等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形成良好社会风气。
搭建载体提供贴心服务
截止到2015年6月,张店区共建设各类养老机构42家,其中敬老院7家、村办老年公寓8家、民办经营老年公寓27家。建设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325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5张,提前完成到“十二五”末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2张的目标。目前共有日间照料中心33家、农村幸福院24家,全部免费向社会开放。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午休床位317张,建成养老信息服务平台1家、老年人配餐配送中心1家,可以基本满足张店区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2014年向已投入使用的25家老年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发放省市区建设、开办补贴共计746万元。2013、2014年为全区11家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累计资助资金779.8余万元。推广实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具有张店区常驻户口且居住在张店城区年满60周岁老年人中的半自理或不能自理低保特困老年人、半自理或不能自理优抚老年人、半自理或不能自理且子女残疾(三级以上)无人照顾的老年人、80周岁以上省内无子女照顾的空巢老年人,给予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或机构养老服务补贴,根据老人实际需求购买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聊等服务,已有123人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智能化养老服务工程,推进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政府搭建信息平台、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形式,形成了有品牌、有特色的智能化养老服务模式,使老人在家就可享受到呼叫服务、上门服务。目前,全区已建成1家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覆盖全区60%的老年人居住区域。
文体娱乐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组建老年京剧协会、老年合唱团、老年模特队、中老年单身俱乐部,用兴趣爱好将老年人聚集在一起,自娱自乐,彼此守望,快乐相伴。组织老年人游览文化景点、免费为老年人订阅报刊杂志、举办京剧票友演唱会,开展“送戏、送福、送寿、送对联,情暖老人”等多项活动,文艺演出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机构演出100余场。组织老年才艺大赛等30余项文艺活动,承办“永远的辉煌”第十六届中国老年合唱节,丰富了老年人的业余生活。重视老年人健身运动。建立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老年体协组织,由政府投资为每个村、社区免费建设健身活动站点、健身广场2至3处。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使更多的老年人受益。全区300余名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与500余人的“三无”老人、“五保”老人、“孤老”优抚对象、特困老人、残疾老人、“空巢”老人等结成帮扶对象。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保健、心理抚慰、应急救助、法律援助、文化娱乐、运动健身等服务。目前,全区共有各种为老年人服务志愿者队伍338支,招募志愿者13400余人,开展服务老人活动296次,受益老年人136000余人次。
执法检查保障老人权益
张店区每两年对老年法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区老龄办坚持每季一小查、半年一大查、每年一总查的制度。成立了区老年法律援助中心、老年人法律服务联络站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律师服务团,聘请了50多名老年法执法协调监察员,构建起老年法规执法协调监督网络。启动了老年人维权直通车活动,加大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2011年以来,为102名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减免费用30余万元。每年举办一次大型老年人法律咨询会,集中受理老年人投诉。开通老年维权热线电话,涉老问题处结率达到99%。区法院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缓、减、免诉讼费的优惠。开展了签订《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工作,使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张店区民政局开拓创新、不断提升老龄工作质量,不断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推动全区老龄事业更加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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