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严格规范报刊发行秩序的部署要求,淄博市决定开展报刊发行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要求各报刊严格执行办刊发行的有关规定。二是严格禁止搭车摊派、违规发行。各报刊主管部门和出版单位要严格做到“四个不得”:不得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其他报刊;不得采取电话通知、下发报刊订阅建议表、扣发工资等手段强行或变相摊派发行其他报刊;不得利用登记、年检、办证、办照、收费、评比等职权强行要求服务和管理对象订阅报刊;不得将乡镇、村级组织等基层单位订阅报刊情况与工作考核、评优达标挂钩。
针对当前报刊摊派和违规发行,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淄博市设立专门机构受理举报、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对报刊主管主办单位、报刊出版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督察,切实规范发行秩序。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思想教育等手段,综合治理,始终保持报刊发行秩序的严管态势。淄博市报刊发行秩序专项整治举报电话:2151336、2285497;网上举报信箱:whcbjglk@126.com。(朱俊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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