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近日,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生产环节对147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对33批次的肉制品、9批次的植物油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产品184批次,不合格产品5批次,合格率97.4%。在桶装水行业,记者了解到,淄博醴云水业、凤鸣水业桶装水被检不合格。
其中,淄博醴云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中“亚硝酸盐”指标不合格;淄博凤鸣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中“耗氧量”指标不合格。
亚硝酸盐属于污染物指标,具有潜在的致癌风险,有严格限量,过量摄入会危害人们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据专家介绍,造成亚硝酸盐超标的原因很多,生产过程中由于吸附、过滤、消毒等监控的失误,长时间的保存、放置都可引起亚硝酸盐的超标,另外,桶装水企业大多使用回收的水桶,旧桶因为清洗、消毒不合格也会引起亚硝酸盐的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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