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
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个定位、三个着力”的总体要求,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责,共提交提案436件,经审查立案394件。在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332件,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提案53件,界别提案8件,专委会提案1件。提案分别送交75家承办单位办理,现已全部办复。所提建议已经解决或采纳的151件,占38.3%;正在解决或拟采纳的201件,占51%;留作参考的42件,占10.7%。从反馈情况看,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9.7%。
经审查立案394件提案中,围绕经济建设的提案170件;围绕社会事业发展的提案101件;围绕民生改善的提案123件。
二
一年来,市政协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提案质量,深化沟通协商,锐意改革创新,努力提高办理实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机制完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市委、市政府在继续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对区县、部门年度政绩考核内容的基础上,将办理政协提案不力的问题列为“为官不为”问责行为之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提案办理工作,定期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坚持并完善市政府领导牵头督办重点提案、阅批提案制度。市政协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列入常委会、主席会重要议事日程,去年四次常委会议内容都涉及提案工作,主席会议多次听取提案工作汇报,有力地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承办单位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接受民主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途径,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办理程序,实现了业务工作与提案办理工作双促进两提高。
(二)注重服务引导,提高提案质量。一是抓知情。通过组织委员培训、参加政协大讲堂、召开通报会、印发学习资料等形式,使广大政协委员开阔了视野,增进了对全市工作大局的了解和把握。二是抓引导。通过组织委员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印发提案撰写内容参考等,使委员提交的提案更加紧贴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三是抓征集。通过召开提案工作座谈会,走访党派等形式,加大党派提案征集力度,力求使集体提案各有侧重、多出精品。四是抓激励。坚持优秀提案评选表彰激励机制,发挥示范效应,调动委员撰写高质量提案的积极性。五是抓立案。全会召开期间,提案委严格立案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提案及时与提案者协商修改完善,加大内容相近提案并案处理力度,为交办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深化办理协商,增强办理实效。一是加强交办中的协商。对职能交叉、管理有盲点的提案,加强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及有关承办单位沟通,力争交办对口、分办合理。二是开展集中面复协商。去年市规划局等18个部门先后召开提案办理面复会议,对211件提案进行了集中协商答复。三是开展专题协商。就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有效治理大气污染的提案开展办理协商并进行视察。为促进关于全面推行冬季供暖一户一表的提案,在全市推进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的提案和综合整治学校、商场、写字楼停车秩序的提案办理,组织召开了提案办理协商会,推动了相关工作的进展。
(四)加强制度化建设,推动工作创新。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市政协根据中央、省市委文件精神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创新,主席会议听取汇报,审议通过了《政协淄博市委员会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办法(试行)》,制定了《2015年度市政协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在政协十一届十九次常委会议上,对市农业局等三个部门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这一创新的监督方法既推动了部门工作又促进了提案办理,使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得到切实发挥,成效明显。制定了《政协淄博市委员会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暂行办法》,使其以制度化形式得以巩固,实行主席会议成员及专委会挂包重点提案督办,推动了重点提案的办理落实。
三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政协提案工作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广纳群言、广集民智、深化协商、增进共识、增强合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责任意识,建诤言献良策。围绕“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围绕工业强市、文化名城、生态淄博建设,围绕实现“十个突破”,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多提具有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提案。
(二)严格立案标准,树立精品意识。开展提案立案标准修订专题调研,细化立案标准,修订提案审查工作细则,增强立案审查的指导性和针对性。规范提案审查程序,进一步加强审查立案工作,抓好重点提案的遴选,提高提案质量。
(三)加强办理协商,规范协商程序。围绕提案集中反映的事关全市改革发展、民生民计等重大问题,制定好协商计划,积极推动“开门办案”,要把提案办理协商与重点提案督办结合起来,提高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市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进一步规范协商程序,创新协商形式,加大协商力度,提高协商质量。
(四)深化改革创新,提高工作实效。继续开展对承办单位提案办理情况民主评议和实行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制度,并不断完善。加强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逐步推动并落实提案及办理结果公开的有关规定,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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