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山东已经初步形成门类较为齐全的版权产业体系。与此同时,推进软件正版化、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全省共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1起,刑事移交2起,监管网站32家,其中查处国家版权局移交的案件2起。今年,版权局将联合公安等部门,继续开展“剑网2017”专项行动,集中查办、督办一批侵权盗版大案要案。
“十三五”期间,全省将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尤其突出网络领域的版权监管。同时,培育1个全国版权示范城市,10个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100个省级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据悉,山东在已经开通23家版权服务端口的基础上,健全覆盖全省17市和重点企业园区的版权登记服务网络体系,争取在2017年全省著作权作品登记量达到10万份。
延伸阅读
2016年侵权盗版典型案例公布
卖盗版光盘赚了46万元 被罚51万元还得进监狱
2016年,全省共查办各类侵权盗版案件253起,其中依据著作权法律法规处罚的案件56起,刑事移交判决的9起,收缴各类盗版出版物353145件。昨日举行的发布会公布了几个典型案例,其中,淄博一对夫妻档销售盗版光盘还涉黄,非法牟利40多万元,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监狱,两罪并罚51万元。
2015年3月,淄博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接群众举报称,张店区天乐园商场后院有人贩售大量盗版及淫秽光盘。2015年4月8日,淄博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联合淄博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成立专案组,于当日下午对该仓库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场查获涉嫌侵权复制光盘两万余张。
经鉴定,侵权盗版音像制品共计28000余张,淫秽光盘共计876张。2016年1月6日,公安部门将畏罪潜逃的巩某夫妇抓获,并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经审理查明,2011年1月至2015年4月,巩某夫妇销售盗版光盘和淫秽光盘,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46万余元。
2016年12月6日,张店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巩某芹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一万元;判决被告人巩某清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本报记者 范俐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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