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迟锐)6月20日,记者从东港公安分局了解到,东港警方日前破获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涉案价值达到1.4亿余元。日前,该案已起诉至检察院。
今年1月22日,东港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报案称:“冯某以高息向自己借款2000余万元,1月5日冯手机关机逃匿”。警方接报后立即着手调查。经初步调查,发现除此之外,冯某还向多人集资,均未还清,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东港警方随即组成专案组,专案组经过周密调查,突破难点,当天受案,当天立案,当天对犯罪嫌疑人冯某上网追逃。
专案组民警在各部门支持下,通过视频侦查、信息研判、走访调查等手段,日夜奋战、通力协作、戮力攻坚,仅用一个多月的时间,3月9日,将隐匿在淄博市的犯罪嫌疑人冯某抓获,破获涉案价值高达1.4亿余元“冯某特大集资诈骗案”。
经审讯,自200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冯某以3分至2角钱的高额回报率为诱饵,虚构购买日照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日照某某电脑公司等事实,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进行非法集资,将募集到的大多数资金用来偿还前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未进行实质的经营活动,且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涉案金额1.4亿余元。冯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集资诈骗罪。
日前,该案已起诉至检察院。
警方提醒:投资理财要提高风险意识,端正投资心态,理性投资,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免费的午餐”,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要谨慎理财,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投资理财。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选择具有相关金融业务许可证或经批准允许从事相关金融业务的机构进行投资理财。近年来互联网投资兴起,投资更要谨慎,要看互联网平台是否取得ICP许可证,看运营模式是否有构建资金池之嫌。树立风险承担意识,高收益高风险,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非法集资活动本身是违法行为,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的保护。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活动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财产后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只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对发现的非法集资活动苗头,要及时劝告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避免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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