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路锦通讯员周琳
“想查谁就查谁”、“想由谁查就谁查”、“想怎么查就怎么查”……一些个别行政执法人员任性执法,曾饱受企业诟病。市工商部门在全市全面推行“一次抽取,全面检查”的“双随机”监管模式,而且这种监管模式覆盖所有工商行政执法事项,逐步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最多查一次”,既堵住“想由谁查由谁查”的漏洞,压缩“想怎么查就怎么查”的寻租空间,又缩减行政成本,提高执法效能。
所谓“双随机、一公开”,即根据随机摇号原则,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记者了解到,从去年9月开始,市工商局在高新区工商分局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试点。高新区工商分局对照市工商局行政权力清单,厘清责任边界,将工商部门职责涉及到的近200部法律法规规章的49项行政监督权力事项,合并为20项随机抽查执法监管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依据、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建立抽查人员名录库,将24名工商所和执法科室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全部纳入抽查人员名录库。建立企业检查事项“一张表”,对市场主体竞争行为、商标使用和代理行为、广告发布行为等20项监督检查事项,实现了一次抽查,全面检查。
“目前,淄博市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35.5万户,日常监管任务十分繁重。落实‘双随机\’监管,并不是让有限的监管力量‘平均用力\’,而是综合根据行业投诉、违法记录、社会舆情等因素,大幅提高一些高风险行业的检查比例,提高监管针对性,这样既能考虑全市市场秩序实际,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也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市工商局局长刘波说。
市工商局针对去年高新区工商分局的试点经验,今年制定出台了《淄博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淄博市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操作规程》、《淄博市工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操作规程、抽查事项等进行明确细化,形成了“一单”12大项的检查事项清单,“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执法人员名录库,明确“一次抽取,全面检查”的不定性抽查方式,以及检查结果全公示的信用约束机制,保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法、创新、高效开展。
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刘波给记者举了个例子。比如说对一家房地产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按照原来的检查方式,可能会有工商部门不同的科室,针对不同的事项,在不同的时段,对企业进行检查,有公平交易局对是否存在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检查,广告科对是否存在虚假广告的检查,合同科对是否违反合同法的检查等。按照新的监管模式,对这家房地产销售企业不能想查就查,首先要在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进行电脑摇号,如果这家房地产企业被摇出,就确定为监管对象;也不能想由谁查就谁查,而是对执法人员库进行电脑摇号,产生对这家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的执法人员,而且摇号产生的检查对象和检查执法人员都要进行公示;最后对企业的检查要按抽查事项清单,一次全部检查到位。只要这家企业不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没有消费者投诉举报等事项,工商部门对这家企业的检查“最多查一次”。如此一来,不仅大大减少工商部门工作量、提升监管效率,也有效降低了企业在迎接检查等方面的时间成本、支出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
谈到工商部门加快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初衷,刘波表示:只有管得住,才能放得开,宽进的同时更需要严管,这样我们的改革才能既跑得快又跑得稳。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工商部门“打通最后一公里”的改革实践,在登记审批上提倡“最多跑一次”的同时,在事中事后监管上探索“最多查一次”,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三最”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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