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赵晓雯)昨日记者获悉,为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市政府网站昨日发布2017年淄博市企业工资指导线。
据了解,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2016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估算数57714元为基数确定。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2%;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3%。
各类企业应当根据工资指导线,分析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标,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发展目标等因素,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垄断企业要严格控制工资增长幅度,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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