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袁一军)昨日记者从临淄区环保部门了解到,临淄区通报了今年第二季度第一批环境行政处罚情况,10家企业位列处罚榜单。今年以来,临淄环保分局坚持依法行政,积极运用环保法规,高举环境执法利剑,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淄博泽通工贸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罚款19.95万元。
淄博金茵化工有限公司,因“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罚款10万元。
淄博美盛化工有限公司,因“批建不符,且擅自投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采取有效措施”,罚款22万元。
淄博宏丰塑编有限公司,因“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罚款1万元。
淄博临淄友信塑编厂,因“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罚款5万元。
淄博宜和塑胶有限公司,因“批建不符且擅自投产”,罚款6万元。
淄博荣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因“批建不符且擅自投产”,罚款6万元。
淄博鑫泰石化有限公司,因“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罚款20万元。
淄博祥财经贸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且擅自投产”,罚款19万元。
淄博祥东化工有限公司,因“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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