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刘琳通讯员许红武东杰)小区绿化带里发现受伤夜鹭,居民发现后第一时间报警求助。为避免夜鹭受到伤害,派出所民警及时施以援手。经初步鉴定,受伤夜鹭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这只受伤夜鹭已被送往淄博市动物园进一步救治。
6月28日上午9点30分许,张店公安分局崔军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电话,称在小区内发现一只受伤的夜鹭,希望民警到场处置。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居民王大爷早晨遛弯行至小区售楼处附近时发现有只夜鹭躲在绿化带草丛里不飞也不动,像是受伤了。王大爷见这只鸟毛色挺漂亮,怀疑是国家保护动物,就报了警。
为了使夜鹭不受到进一步伤害,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照顾,并第一时间拨通了林业局的电话。通过协商,确定将这只夜鹭交由淄博市动物园处理。当日10点半左右,动物园工作人员来到派出所,经过现场检查,确认受伤的夜鹭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由于其右眼受伤,导致飞行途中遇到磕绊受伤跌落该小区,需立刻进行救治。随后,民警与动物园工作人员办理好相关交接手续,将夜鹭安全送回了动物园。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如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要及时报警或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救治。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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