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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交警收紧违停执法尺度加大整治力度这21处路段停车罚200元记3分
张田路与三赢路路口
张田路与三赢路路口南100米处
张田路与张柳路路口
张田路城北劳务市场西门
火车站广场机动车西上口
华光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南30米处西侧
华光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南30米处东侧
华光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南300米处西侧
华光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南300米处东侧
人民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北30米处西侧
人民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北30米处东侧
人民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南30米处西侧
人民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南30米处东侧
共青团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北300米处西侧
共青团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北300米处东侧
共青团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北30米处西侧
共青团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北30米处东侧
共青团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南30米处西侧
共青团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南30米处东侧
商场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北100米西侧
商场路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路口北100米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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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晚报》微信公众号
《淄博财经新报》微信公众号
中学生晕倒路口朋友圈帮寻父母记者采访核实男孩系骑车摔伤并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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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
晚报讯(记者殷少梅通讯员王慧海)记者昨日获悉,为做好淄博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调整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应当按照统计部门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淄博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8年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16756.74元(淄博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85.58元),最低缴存基数按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住房公积金尚未缴至2018年6月份的单位,应在补齐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后进行缴存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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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淄博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