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贡市南湖生态城卧龙大道、自贡市南湖生态城龙汇街南延线延伸段及自贡市龙汇街南延线延伸段二期园林绿化工程已由四川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自发【2012】项批新27号,自发【2012】项批新5号,自发【2012】项批新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高新区财政投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卧龙湖旅游区S305线以南。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自贡市南湖生态城龙汇街南延线延伸段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位于卧龙湖旅游区S305线以南,起于S305线,止于道路桩号K0+600,全长0.6公里,自贡市龙汇街南延线延伸段二期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位于卧龙湖旅游区S305线以南,起于道路桩号K0+600,止于道路桩号K3+800,全长3.2公里,自贡市南湖生态城卧龙大道园林绿化工程项目位于卧龙湖旅游区S305线以南,起于红旗乡河山村二组迎宾大道,止于道路桩号K1+337.306,全长1.3公里。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施工一个标段;本项目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及总承包服务。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预计投资:1.8亿元。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2010年至今至少已完成过1个1亿元以上类似园林绿化项目业绩;银行存款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须提供本项目报名起止期间银行出具的有效存款证明);项目经理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其法定代表人于2013年12月23日至2013年12月27日,每日9时-11时,13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持下列有效证件购买招标文件:(1)单位介绍信及法人身份证明书;(2)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7)银行存款对账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16日13时00分,地点为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自贡市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新区丹桂大街186号
联系人:胡女士/电话:0813-550103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卓先生/电话/传真:028-86257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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