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同居3年,一直没领结婚证,如今儿子已经1岁多了,‘夫妻\’双方却因感情不和提出分手,若再婚算不算犯‘重婚\’?”昨日,达川区龙会乡村民张先生向本报“丁山帮办”栏目求助,请帮办记者向专业律师咨询一下。
据张先生介绍,2010年,他弟弟在成都打工时认识了一名自贡女青年,双方交往几个月后觉得很满意,由于女方当时没到法定结婚年龄,就没到民政局领结婚证。只是在双方父母和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他们住在了一起。
婚后不久,弟弟的儿子出生,因小孩是未婚先孕属于违法生育,弟弟在当地老家按照相关法规接受处罚后并上了户。之后,弟弟到女方家自贡生活了一段时间。好景不长,弟弟与女方父母经常发生口角,随着矛盾升级,“夫妻”感情也出现了裂痕,弟弟向女方提出“分手”,随后南下打工。
张先生称,如今听说女方也耍了朋友,其弟弟打工时又认识了一位女青年,正准备办结婚证。但家人十分担心,因弟弟与前女友是口头提出分手,双方没有书面协议,也没有到法院解除“同居”关系,弟弟如今再婚算不算“重婚”?
昨日,帮办记者联系了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该所律师张桦轩表示,依据《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放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因此,对婚姻关系的确认,应以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结婚登记为准,张先生的弟弟没有办理结婚证而与他人同居系非法同居,其分手后与他人的登记结婚行为,不违反《婚姻法》的规定。(本报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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