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范秀萍)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对本市境内单位和个人的专利申请,给予800—5000元/件不等的资助。
《实施意见》明确了资助对象,特指本市境内单位(以注册地为准)和个人(以身份证为准)的专利申请,且《专利申请请求书》上申请人地址属本市境内。资助标准根据资助类型而定,发明专利15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800元/件,涉外专利5000元/件。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专利资助申请办理程序。专利资助申请应由第一申请人提出,需在申请专利的次年2月底之前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专利资助申请人需填写《资阳市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提供《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明专利请求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等真实的材料和凭证。
据悉,该实施意见是依据《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结合资阳市实际而制定,旨在促进资阳市自主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鼓励发明创造和激励专利申请的积极性,提高资阳市专利申请的质量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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