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蒲敏
和平路上此起彼伏的高音喇叭吆喝声,河堰嘴九曲河旁KTV的喧闹声,各种广场舞音乐声…… 近年来,因为噪音影响而带来的市民电话或网络发帖投诉,占到环境污染类投诉总量的相当大一部分。
2015年,资阳市开展的市容市貌“十大专项治理”行动,把治理“噪声污染”作为不断改善全市声环境质量、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和责任感的重要工作,进一步提升市民对城市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治理目标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建设施工噪声、经营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开展专项治理,督促建筑施工单位、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社会商业经营活动及交通参与者采取降噪措施,使交通、商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得到有效遏制。
市民心声
短期成效显著 还望长期给力
家住河堰嘴气象苑小区的邱女士说:“我们楼下就是酒吧一条街,KTV的声音一直很大,这段时间查得勤,耳朵才稍微安静了几天。希望相关部门保持常态,还附近居民一个‘安稳觉\’”。
皇龙新城C区的彭静女士说:“最近一个多月,皇龙这边好了很多。街面整洁了许多,喇叭叫卖的声音也少了,希望相关部门继续给力!”
部门行动
环保局:《资阳市城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噪声污染专项治理有法可依
目前,市环保局牵头拟定的《资阳市城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经完成了两次部门意见征求,将在近期完成修改后报市政府审定实施。
据介绍,该管理办法内容包含:在全城拟建相对固定的噪声监测和超标预警设施;要求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从当日22时至次日6时期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体育锻炼、娱乐等活动;禁止建筑施工单位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规定在城区范围内行使的机动车辆一律禁止鸣笛;规定商业、餐饮、娱乐企业和个体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等。
根据办法规定,对违反《资阳市城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企业或个人,执行部门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罚;对拒绝、阻碍依法实行“清噪”行动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企业或个人,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支队:城区增设211组禁鸣标志
20天纠正违法鸣喇叭行为265起
2015年5月,经过长达一月的全城摸排,市公安交警支队对城区需要增设禁鸣标志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在城区和平路、建设北路等85条道路上增设211组禁鸣标志,并从5月1日起,开始针对在禁鸣区区域内鸣喇叭的违法行为进行治理。
截至5月21日,交警直属一二大队共现场纠正违法鸣喇叭行为265起,处罚禁鸣区域内鸣喇叭违法行为5起。
联合执法:高密度出击严控噪声污染
一建筑工地夜间施工被罚3万元
5月28日,市环保局联合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在城区上西街、中城街、上西后街集中开展了商业噪声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重点对以上地段商业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使用高音喇叭及其他产生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现场督查执法。
在督查过程中,相关部门发现,上述地段90%以上的经营业主使用音响设备招揽顾客,其中20%的经营业主设置了固定音响器材,广大市民对此反映强烈。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要求各经营业主及时撤除,关闭音响设备,严禁噪声扰民。
5月28日晚,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对城区各大娱乐场所的噪音污染问题进行了拉网式突击检查。检查组对政府东路二段、滨河路一带、河堰嘴一带、三贤文化广场等酒吧、KTV较为集中的区域中的近70家娱乐场所进行了检查,对场所排放的边界噪音用便携式分贝监测仪进行了现场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显示,政府东路二段部分被测试的娱乐场所噪音超标,其中超标最严重的一家KTV达70.6分贝,比规定标准50分贝超出了20.6分贝。对此,检查组现场要求场所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提醒消费者关紧小包间房门,切实降低噪音排放。
6月19日,城区某建筑工地未经批准进行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市环保局对其作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金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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