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黄建伟
8月6日,网友“腊月梅花”在资阳网(http://www.zyrb.com.cn)网络问政直通车“我有话对市委书记、市长说”栏目发帖咨询,“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8月11日市住建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回复称,根据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资阳中心城区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资府办发【2015】22号)文件规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具备申请人户口为非资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户口(属农民工的,应当具有农业户口),持有居住证且居住满2年及以上;申请人与资阳中心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资阳中心城区范围内无住房等条件。
网友“腊月梅花”若符合上述条件,应当首先向其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不能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且在开发区(资阳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开发区或工业园区)就业的,申请人可直接或由用人单位代表其向开发区管理部门申请。若开发区管理部门不能提供房源的,可申请政府投资(开发企业配建)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由申请人向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住房状况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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