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佳音)日前,记者从资阳市农业部门获悉,为规范和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资阳市将着力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村土地监管机制,鼓励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以引导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建立上限控制制度。现阶段对新增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实施双向上限控制:单个企业租赁农地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地户均面积的200倍;以县(市、区)为单位,确定工商资本租赁农地总面积占本地承包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上限控制标准。
建立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制度。土地流转面积30亩(含)—300亩的,由乡镇政府组织审查;300亩以上的,报县级政府组织审查。重点审查流入方的主体资格、征信情况、农业持续经营能力及是否符合本地区产业布局和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健全流转合同备案制度。指导流转双方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乡镇要据此建立土地流转台账。对租赁农地30亩(含)—300亩的,流转合同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300亩以上的,流转合同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涉及整村整组流转的,无论面积大小,一律逐级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立平台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平台,单个业主流转30亩(含)—300亩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监测;300亩(含)—1000亩的,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测,1000亩(含)—3000亩报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测,3000亩(含)以上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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