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刘梦娜 实习生 蒋玥
7月2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得知,为创新资阳市基层民主协商形式,助力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资阳市于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专题部署全市城乡社区协商工作,促进基层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拓展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途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2017年完成示范点建设
据悉,城乡社区协商是化解矛盾、增进共识、凝聚合力、创新基层治理的重要途径,能有效推动居民自治、提升居民参与度,各县(区)部门需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围绕协商什么、与谁协商、如何协商、协商成果如何运用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具体措施,确保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有力推进。
同时,各县(区)需根据本地实际,以县(区)为单位制定城乡社区协商议事议题清单,将***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居民公共服务需求、土地流转、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重点,围绕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进行广泛协商,并针对不同渠道、不同层次、不同地域特点,规范协商范围和内容。
此外,各县(区)通过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抓好试点社区建设成果的示范引领,由点及面,依法有序,确保2017年完成示范点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稳推全市城乡社区协商建设,并于2018年基本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新局面。
工作成效纳入村(社区)党组织考核
开展民主协商,需充分考虑议题事项的性质、利益关系、复杂程度和影响范围,按照依法、属地、合理的原则确定参与协商的主体。其中,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委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驻村(社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当地户籍居民、非户籍居民代表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均可作为协商主体。
为确保城乡社区协商落到实处,各县(区)需明确协商内容、确定协商主体、拓展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宣传培训,建立乡镇(街道)协商与城乡社区协商的联动机制,把协商民主建设工作纳入对村(社区)党组织的重要考核内容。
城乡社区协商是集思广益、科学决策的过程,也是基层群众自治的实现形式,《通知》的出台标志着资阳市在完善和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动民主政治建设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社区协商 关键词
议事议题重点
◇***项目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居民公共服务需求
◇土地流转
◇生态环境保护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
协商主体
◇村(社区)党组织
◇村(居)民委员会
◇村(居)委监督委员会
◇村(居)民小组
◇驻村(社区)单位
◇社区社会组织
◇业主委员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合作组织
◇物业服务企业
◇当地户籍居民
◇非户籍居民代表
◇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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