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玲 通讯员 杜杰
7月23日上午9时,德阳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部分市政协委员,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员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走进四川省阿坝监狱,参观监狱、旁听罪犯的减刑案件开庭审理。
上午9时35分,代表、委员们来到庄严的临时法庭,在旁听席就坐。
庭审正式开始,监狱代表宣读胡某的提请减刑建议书,出庭检察员就检察机关列席监狱研究减刑的情况、监狱提请减刑的程序、审查监狱提请减刑建议书副本等情况发表了检察意见。监狱代表随即逐一出示罪犯胡某服刑期间改造表现的证据。出庭检察员针对罪犯原判情况、财产刑履行、狱内生活消费、打架扣分情况、现实改造表现不断向出庭作证的监管民警、服刑罪犯及胡某发问。紧接着又开庭审理了范某的减刑案件。
代表委员们听得专注,不时在笔记本上写着……不知不觉,两小时,两件减刑案件的法庭调查结束了。
休庭期间,代表委员们相互交流他们旁听庭审的感受。市人大代表、某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波说:“监狱准备充分,检察机关监督到位,法院审判程序规范。”市政协委员、市检察院人民检察员笑着向身边的代表委员打趣道:“以前觉得减刑假释很神秘,社会上传言暗箱操作普遍,今天看来很阳光嘛。”
休庭结束后,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合议庭采纳了出庭检察员意见,认为胡某具有一定执行能力,但未对刑事诉讼原告人履行民事赔偿义务,且有与其他罪犯打架违反监管规定的事实,裁定减去胡某有期徒刑11个月。裁定范某减去有期徒刑8个月。
庭审结束后进行了座谈,各代表委员们对当天的庭审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后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工作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张思明说:“如何避免社会上说的提钱出狱的情况?监狱要加强对一线民警的管理教育。”
市政协委员、民革德阳市委秘书长李夏认为,司法机关是水源,要防止司法腐败,检察机关要加强法律监督。
有人大代表建议,“减刑假释案件应及时公开,可通过现代通讯工具不定期向代表委员通报情况。”
代表委员们还认真听取了市检察院、法院、阿坝监狱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新的变化以及当前全市开展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情况,疑惑解了,赞许多了……
正如全国人大代表赵萍发出的感慨:“通过半天实地考察、减刑案件旁听,时间虽短,但记忆却很深刻。我相信,因为阳光透明,减刑假释一定更公平、更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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