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20期 总第144期)
民声·建议
金川县群众杨某某给“书记信箱”来信反映:
我是金川县一名普通群众,每年去马尔康车管所审车,一到车管所就有一大群社会闲杂人员围上来,犹如菜市场一般,哪里像国家机关。唯有感到一“优点”就是,闲杂人员办理很快(只是要多给钱),如果是自己去办理就慢得多(除非认识车管所的工作人员)。
目前,正值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为此我建议:请相关部门整顿一下阿坝州的车管所,让有车的到车管所去审车有序进行,让他们学学都江堰等外地车管所的管理经验,做到先到先办理,后到后办理,收费清楚、不乱收费,让我们不必再依靠熟人或社会闲杂人员(俗称“车串串”)办理,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好形象。
回音壁
州公安局答复如下:
来信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吴宗权庚即责成相关部门对来信群众杨某某建议整治非法中介“车串串”的问题进行了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公安机关开展非法中介“车串串”依法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州公安局党委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按照“实施民生警务、一切为了群众”的工作思路,坚持重民情、解民意、惠民生,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结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所期所盼,从2014年2月20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群众反映突出的非法中介“车串串”问题依法治理专项行动。
2月20日,州公安局党委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开展依法治理车管业务非法中介“车串串”工作,决定成立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吴宗权任组长的依法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2月22日,州公安局抽调7名同志组成依法治理工作组进驻汶川车管所开展治理工作。2月28日,州公安局党委委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局长杨泽旺、纪委书记罗德勇分别召开民警大会、驻所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和车管所外围清理行动工作会议。3月9日,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宗权在汶川组织召开了全州依法治理车管业务非法中介“车串串”专项行动部署会,明确了“政府领导、公安牵头、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吴宗权副州长先后5次听取工作组情况汇报,2次亲自暗访督察,并提出明确措施。
一是明确治理工作思路。州局党委明确提出,要针对非法中介“车串串”“根子在内部、要害在利益、危害在社会、受损在群众”的现状,按照“整体联动、标本兼治、内外结合、重在服务”的工作思路,彻底斩断“车串串”谋取非法利益链条。
二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州公安局纪委派出驻所专职督察员执行驻所督察制度,对车管所及相关单位156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民警及从业人员撰写自查报告156份,签订《廉政承诺书》156份,排查车管所及相关单位廉政风险点26个。
三是狠抓车管警务公开。设立大型宣传栏2个,完善车管所各类指示标识标牌55个,公开车管事项12项。在办证大厅内坚持值日警官制度。每名民警、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亮明身份。对外公开举报电话“0837—2822229”。
四是加强车管源头管理。印发了《依法治理车管业务非法中介汶川车管所内部规范项目表》。举办2期全州驾校校长培训班,对50余名驾校校长进行了培训。为检测线引车员配备了现场记录仪,全程跟踪车辆检测过程。
五是规范车管业务流程。增加验审车购税缴税发票流程,防止“车串串”骗取群众税金。在车管所设置了18个监控点位的视频监控系统。建立了“车串串”黑名单,窗口民警在核对办事群众身份证明后方受理业务,坚决拒绝受理“车串串”业务。严格执行“一站式”服务和首问责任制,完善落实告知程序。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州县公安机关积极协调相关行政执法力量先后开展6次集中统一行动,取缔滞留车管所周边的非法摊点12处,拆除非法广告牌25个,清理“车串串”300余人。同时,车管所民警在业务工作中,发现并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4名。
整顿车管所周边秩序。协调城建、工商等职能部门,对在车管所周边地区的非法摊点进行了取缔。组织派出所、特警力量对车管所周边地区治安复杂场所进行了全面清理。组织交巡警部门全力维护车管所周边道路行车秩序。组织秘密力量对车管所周边活动的非法中介进行了拍照取证。
规范相关部门管理。汶川、马尔康、红原、九寨沟等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治理工作;政务中心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银监部门加强对保险行业的监管,工商部门加强对商贩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切实加强对车辆检测线的规范管理,国税部门规范车购税的审验,并建立便民服务窗口;交通部门加强对驾校的规范管理,城建部门进一步规范车管所周边秩序。
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对州局车管所、物证鉴定所、警犬大队划定“三包”责任区,严禁非法中介“车串串”门前聚集、门前拉客、门前摆摊设点。开展暗访督察7次,对3个自查不实、动作迟缓的部门给予了通报批评,对在此项工作中执行不力、行动缓慢的车管所1名负责人实行停职10天的组织处理。
切实兑现处罚措施。对管理不到位的岷江驾校、岷江驾校马尔康分校分别给予停业整顿15天和30天的处罚。
二、大胆创新,全面落实“四个一”服务举措,切实方便群众办理车管业务
办好一个试点——藏文理论培训考试试点。通过扎实的前期准备,3月31日,全省藏区首次机动车驾驶证藏文理论考试在红原县举行,共有来自红原、阿坝、若尔盖等牧区县的88名藏族考生,经过为期一个月的藏文科目一和法律知识培训后,使用藏文代替汉字、纸质考卷代替电子考卷进行驾驶证科目一藏文考试,得到藏区群众广泛赞誉。
前移一个岗位——免费导办服务岗。将汶川车管所、马尔康车管分所、九寨沟车管分所内免费导办服务岗前移到车管所大门外,挤占非法中介生存空间。印发了《办理车管驾管业务简易读本》、业务流程及办理须知上万份,配备专职民警提供咨询和代写服务。
加大一个宣传——车管业务工作宣传。发布了《阿坝州关于集中清理整治车管业务非法中介“车串串”的公告》。大力宣传四川公安交警远程便民服务热线“966669”,鼓励群众足不出户办理13种车管业务。利用出租车顶灯、各交通岗亭电子显示屏等办法大力宣传治理工作。协调电视、报刊、阿坝手机报、阿坝微博等媒体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开通阿坝公安、阿坝交警微博,占领宣传阵地,引导社会舆论。
建设一个平台——车管服务平台。在车管所正式挂牌成立阿坝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安车辆管理大厅。建设了超级信使短信群发平台,群发车管业务告知和温馨提示信息1200条。投资近20万元在办证大厅内增设排队叫号系统、LED显示屏、填表台等;在各候考区设置等候休息椅、提供饮水设备及电视机等。新增3个业务窗口,缓解办事群众拥挤现象。认真兑现“六项便民承诺”,切实开展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限时服务和上门服务。
三、依法治理非法中介“车串串”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
通过依法治理,取得了“两个有效遏制、三个彻底改变、四个好”的成效。
“两个有效遏制”:“车串串”总量得到有效遏制。原聚集在车管所周边近300多人的“车串串”队伍已大幅缩减,青壮年男性“车串串”基本消失。“车串串”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车串串”活动形式由公开变为地下、从群体聚集变为零散个体滞留、从强拉业务变为等候车主寻求业务,各交通要道口、驻所机构及车管所周边举牌拦路拉客的行为基本绝迹。
“三个彻底改变”:车管所周边秩序彻底改变。车管所周边道路乱设广告、占道经营等问题彻底消除,道路通行秩序井然,治安状况良好。车管所和驻所机构工作环境彻底改变。车管所办公场地环境得到美化,车辆停放有序,标示标牌明显,群众办理业务秩序混乱问题得到彻底改变,驻所相关企业的不正当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民警和从业人员精神面貌彻底改变。车管所民警和从业人员的精神面貌和服务意识彻底改变,“冷、硬、横、推”现象得到扭转,廉洁从政和热情服务意识明显加强。
“四个好”:治理责任落实好。州人民政府安排部署依法治理工作以来,州公安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相关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务中心、银监、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国税、交通、城建等职能部门整体联动,公安纪委、交警、治安、特警等部门履职尽责,各保险公司、驾校、二手车交易市场、车辆检测单位大力配合,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部门治理责任全面落实。
公安机关形象好。在治理工作中,公安机关下真功夫、动真格,全面规范车管所办公秩序,公开办事流程和收费标准,全程实施阳光警务,对车管所全体民警和工作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塑造了公安机关“一切为了群众”的良好形象。
车管工作成效好。组织实施了全省藏区首次机动车驾驶证藏文理论考试,解决藏区群众“考证难”的问题。切实下放车管权限,加强马尔康、九寨沟两个车管分所建设,新建了红原车管分所,完善7个县级车管所建设,坚持流动车管所做法,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依法治理非法中介“车串串”,解决了非法中介扰乱车管所办公秩序、骗取办事群众钱财的问题。
人民群众口碑好。通过依法治理,群众办理车管业务不用向非法中介“车串串”支付一分钱,也能顺利办结全部事项,节约了费用,节余了时间,节省了精力。公安机关的主动作为在人民群众中塑造了良好的口碑。
虽然,阿坝州依法治理非法中介“车串串”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治理长效机制有待建立;二是依法治理成效有待巩固;三是部门联勤联动有待完善;四是警力不足、临聘人员较多。
在下步工作中,全州公安机关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依法治理非法中介“车串串”的决策部署,继续全面深化依法治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着力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商请汶川县建立车管业务综合服务市场,完成车管所生活、服务功能区配套建设,挤压非法摊点的生存空间。二是着力做好群众引导。积极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解决群众就业问题,大力提高群众收入,提升群众文化素质,引导群众依法经营。三是着力培育合法中介。在汶川、马尔康探索建立合法中介公司,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规范管理素质高、业务精通、能力强、作风正派的车管业务代办员,明确界定中介活动范围,规范明显标识,统一服务收费标准。四是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坚决杜绝窗口民警和从业人员“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进一步细化服务措施,切实满足群众合法需求,延伸开展拓号、复印、打印、代缴罚款等服务。五是着力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州政府确定的公安主抓工作机制,积极建立当地县公安局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车管所周边环境进行长期综合整治的机制。
编辑点评:
其实,在生活中,不仅仅是车管所有“车串串”,医院有“号串串”,车站有“票串串”……“串串”一职,似乎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已经不可或缺。平时我们并不一定注意和发现,但当有人需要的时候,他们便会不知不觉就出现在我们的身边,为我们张罗,为我们提供热情周到并且还有可能是“满意”的服务,当然缺少不了的是钱。“串串”的生存空间,不仅仅是利益的驱动,还有相关部门的办事机制、作风、相关办事人员的职业操守等因素。当然,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不仅仅需要相关部门的努力,更需要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健全、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各族群众的通力配合和支持,“车串串”问题才有望彻底根治。
民声·咨询
理县群众张某来信反映:
由于读大学,2003年我的户口从农村转移至学校,毕业后,户口转移至户口所在地理县,但是读完大学后,户籍由农村户口变成了城镇户口,不能再上在父母的名下(父母是农村户籍)。后恰逢“5·12”汶川特大地震,致使当时户口就挂靠在了我表姐夫(城镇户籍)的名下。
时至今日,我已在其他县工作多年,且已婚,我想把自己的户籍单独分离出来保留在理县,但是打电话至理县公安局咨询,回复说没有房产证不能单独分户。目前,我老婆已有身孕,以后孩子出生户籍不可能继续挂在表姐夫家的户籍上吧!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有向“阿坝民声”栏目求助。
回音壁
理县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来信收悉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庚即责成县群众工作局、县公安局等部门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户籍迁出登记、变更、更正登记相关规定:
1.市区、县(市)城区、乡镇范围内和本县(市)乡镇之间同类性质户口迁移。需验核《结婚证》、户籍证明、合法有效的关系证明以及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等办理。
2.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户口迁移。《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第4款规定,毕业返原籍迁出:根据毕业分配去向办理迁移手续,未分配的毕业生应迁回原迁出地派出所落户;对因户口性质变化无法落户的,可先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落户,公民需提供以下材料:用资机构证明、固定资产证明、聘用合同及相关证书、工作调动有关手续(劳动、人事部门调令、招工表)、房产证明(房管部门办理的房产证或者经房管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结婚证明、原籍派出所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四川省公安厅治安系统2012年“三项便民措施”第一条规定:符合落户条件的外地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暂无住房的,经本人提出申请,治安户政部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将其落户到人才交流中心公共户口簿上。本地群众因房屋拆迁、房屋卖出、离婚等事由暂无住房的,经本人提出申请,治安户政部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将其落户到其原住地或暂居住地乡镇(街道)或派出所公共户口簿上。
我县在核实来信群众张某相关情况时发现,来信群众不符合现有分户要求。如来信群众要将户籍保留在理县,需向我县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证件、材料和书面申请。我县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将在收到来信群众相关落户申请材料后,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和程序,在规定工作日内,将来信群众户口迁移至城关派出所管理的居委会集体户落户。
民声·诉求
松潘县群众杨某某来信反映:
我是松潘县教育系统的一名普通职工,家住进安镇松林沟顺城南路旁边。我们是居住在县城里的“无水喝”一族,2010年以来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就是得不到解决。我们以私人感情沟通也无济于事,没有水喝,不能洗澡、洗衣,生活实感痛苦,严重影响我们的工作、生活。
无水怎么生活?我们相信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走群众路线,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今天,请相关部门尽早解决我们的饮水难问题。
回音壁
松潘县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来信收悉后,我县庚即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立即组织县给排水厂等相关单位对来信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近年来,松潘县城区供水管网系统改造升级工程已逐步实施,松林沟顺南路片区新供水主管及支管于2012年底开始安装,并于2013年启动了入户管道安装工作。
今年初,县给排水厂已将松林沟顺南路片区新供水管道和表井、阀门井等配套基础设施安装完毕,并试供水成功。凡需使用自来水的,需向县给排水厂提出书面申请,待县给排水厂安装智能磁卡表后便可开通使用。目前,我县正在广泛宣传自来水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力争尽快让广大用水户知晓全县当前用水管理的规定,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即可确保用水正常。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电话:0837—2828996 2828998 联系手机:15378370008
电子邮箱:abms001@163.com
阿坝州已开通“阿坝广播电视网”(网址:http://www.abatv.com.cn/),干部群众可登录网站查看“阿坝民声”电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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