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璠)记者从市交通运输部门获悉,8月1日国务院下发《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方案规定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以及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将免收高速通行费。目前安徽省正在制订具体实施方案,预计最快今年国庆节期间可执行。
根据规定,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其中,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是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收费公路包括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包含桥梁、隧道等。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政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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