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罗宝 通讯员 王琼)日前,在国家环保部举办的全国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上,滁州市西涧湖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整治因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作为安徽省唯一一个被选中的水源地作经验交流,并被列为“全国样板”。
位于琅琊山脚下的滁州西涧湖是滁城人的“大水缸”,如今水清湖净,周围环境整洁,防护隔离设施齐备,入湖处植被丰富。然而,4年前这里因为网箱养鱼、奶牛散养、生活垃圾及植被不足等原因,造成水面污染、水质下降,引起群众不满。
滁州市政府从2007年起将西涧湖保护列为重要工作之一,陆续开展过几次大规模的整治行动。但利益的驱使,加上一些养殖户的生计问题,网箱养鱼一直难以取缔。 2012年2月,该市下决心取缔西涧湖网箱养鱼,通过一家一户做工作,呼吁社会购买“爱心鱼”等措施,最终彻底解决了这一难题。随后,该市继续取缔西涧湖周边违规经营饭店,拆迁对水源水质影响较大的居民,搬迁市奶业公司、奶牛养殖场等。同时,治理居民生活污染,在城郊社区、湾塘新村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在其他地方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处理设施;水库周边每个村民组建设2个以上垃圾池,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为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市里调整西涧湖周边农业种植结构,控制粮食、蔬菜等需肥、需药作物种植面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滁州市还强化风险防控,在交通穿越路段建设防护隔离设施,防止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生侧翻泄漏事故污染饮用水源;净化来水水质,加大水源涵养能力,在水库上游小沙河入湖处建设植物过滤带270亩,并在水源保护区建设共青林、巾帼林、工会林、八一林等2000多亩。
在集中开展整治行动的同时,滁州市还出台了多项水源水质保护管理制度,市人大通过了《关于加强西涧湖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决定》,让滁城人的“大水缸”保护有法可依。今年,该市拟出台《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成为滁州市取得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法。该条例将明晰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在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开展任何污染饮用水源地的活动。一旦出现污染行为,将给予责任者重罚,并让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编后】
饮用水关乎群众身体健康,保护饮用水源责任重于泰山。滁州市综合施策,集中整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制定相关制度与法规,根除了污染,改善了环境,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其经验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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