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浩 通讯员 张晓虎)9月18日,淮南市中级法院对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赵红梅受贿、贪污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赵红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2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60万元;扣押、退缴在案的受贿所得赃款赃物依法上缴国库;贪污所得赃款依法返还安徽广播电视台;其余赃款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4年,赵红梅在挂任安徽电视台副台长、担任安徽电视台台长、安徽广播电视台副台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收受南京日景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及个人现金、物品,共计价值569万余元,并在电视广告业务、购买电视剧及支付购剧款、电视台采购服装及礼品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使用虚列名目为自己和他人发放奖金、购买个人消费物品在本单位公账中报销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161万余元。宣判后,赵红梅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新闻推荐
《工人日报》9月19日头版头条报道安徽工会“强身健体”为改革蓄力
工人日报讯(记者陈华)日前,安徽省总工会机关新进人员培训班迎来了第六期讲座。当天的主讲人是省总女职工部部长杜玲,“老师”教得很细致,“学生”学得也很认真。从7月8日开始,安徽省总工会机关里每周都...
安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安徽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