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合肥市宿州路与庐江路交口省立医院附近,一张贴在警车玻璃窗上的红色罚单格外惹眼。合肥市交警支队庐阳大队二中队负责人表示,如果是临时执行公务,警车应该开启警灯或双闪。公车违规停放,同样要受处罚。网友们表示,警车和社会车辆一样,也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而合肥交警一视同仁的做法,值得表扬。 (图片来源:安徽网)
警车违停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作为执法部门的公车,警车违停不仅损害了执法部门的形象,也在市民中形成了不良的导向,更让那些平时违停惯了的人,有了辩解之词。合肥交警不徇私情,一碗水端平,这样的执法才有公信力。
在不执行紧急公务的情况下,警车必须和普通社会车辆一样遵守交通规则,不能有任何特殊权利。 “给警车贴罚单”向社会和公众传递出公正执法的明确信号,也提升了广大市民对执法机关的满意度。不过,警车违停不能一“贴”了之。罚款该由谁缴?警车所属的单位,是否会因警车使用人有损执法部门的形象而依纪依规受到处罚?只有更加公开公正的处理,才会给其他违停者以真正的警示。
文/马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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