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程茂枝实习生杨文
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均经营收入仅50余万元,规范运行的合作社约占三分之一左右……9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向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报告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情况时指出,安徽省农民合作社存在发展质量不高、融资难、保险难、设施农业用地落实难等问题,需要尽快解决。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报告中提到,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短短10年内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数量从867个增加到71086个,入社农户发展到287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19.4%。与此同时,合作社的发展也正在经历由零星分散到规模,由松散到紧密,由粗放到规范,由单一到联合,由传统农业向产业链及土地、资金、技术、装备、管理等要素聚集,带动能力日益增强。
“当前安徽省合作社发展仍然存在规模偏小、实力偏弱、质量不高、抗风险能力不强等问题,总体上仍处在发展的初始阶段。 ”报告指出,合作社虽然都制定了章程,但有的往往流于形式;有的合作社缺乏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粗放,个人说了算;大部分合作社规模比较小,安徽省平均每个合作社年均经营收入仅50余万元,底子薄,抗风险能力差;规范运行的合作社仅占三分之一左右,有的合作社为成员提供服务、开展经营活动比较少,还有少数合作社是“空壳社”、“挂名社”。
据介绍,安徽省财政也在加大支持力度,省财政安排的资金由2007年100万元增加到今年的3900万元,2015年还整合财政资金1.3亿元在23个县开展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合作社发展试点,共发放无抵押和弱抵押贷款5亿多元。尽管如此,合作社融资难、保险难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财政资金支持规模和扶持面仍然较小,且仅限于部分示范社;金融机构对合作社和成员贷款以及小额授信等金融产品较少;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少、赔付率低,特色经济作物和规模养殖业尚未纳入保险范围。
在用地方面,农业合作社也面临诸多不便和制约。合作社的工棚、晒场、仓储、烘干、农机库棚等设施用地问题在部分市县难以解决,尤其在皖北等基本农田较多的地区矛盾更加突出,已成为制约合作社发展的瓶颈。而在技术支持方面,合作社也缺乏相关的指导服务。安徽省有三分之一的乡镇没有农经管理机构,指导合作社发展缺少人手,技术支持力量薄弱。
针对这些问题,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报告中建议,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规范发展,完善扶持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体系。报告特别建议,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创新抵押、担保等金融产品,利用贴息、税收优惠等政策杠杆,降低信贷门槛,量身打造金融服务。切实推动设施农业用地难问题的有效解决。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用电统一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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