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两个新型服务清单建设实行省级先行、市县压茬推进的办法,总体分两个阶段进行:今年月份,省级和6个先行先试整体推进市公布运行;年,全面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公共服务清单和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
记者获悉,省政府日前分别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省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正式公布实施省级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亳州、蚌埠、阜阳、马鞍山、铜陵、池州6个先行先试整体推进市同步探索、同步推进、同步完成,其他市县选择相关部门开展探索试点,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两个新型服务清单建设“1+6+X”工作格局。
记者了解到,在公共服务清单方面,安徽省将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公共资源提供的公共服务全部纳入范围,逐项列明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实施单位等,同时与服务事项一一对应编制服务指南,列明承办机构、所需材料、服务流程、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办事。
公共服务事项梳理,不仅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明确的“端菜型”事项列入清单,还将会议纪要、公开承诺、告知书,以及回应社会需求已经提供的“点菜型”事项列入清单,做到全方位清理、不丢不漏。省级家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共个实施主体,初始上报公共服务事项项,经审核,新增项,最终确定服务事项项。
在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方面,安徽省将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所有类行政权力涉及的技术审查、评估、检验、检测等各类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范围,逐项列明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对应权力事项,以及中介机构的资质条件、资质依据、收费标准等。
中介服务事项梳理,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取消一批、转换一批、规范(下放)一批”的办法,分为“行政相对人委托”和“行政机关委托”两大类,做到全口径梳理、分类处置:围绕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清理规范由企业承担费用的中介服务;围绕降低行政成本、规范履职行为,清理规范由政府部门承担费用的中介服务;围绕打造阳光中介,清理规范中介机构资质条件。省级家列入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的单位,初始上报中介服务事项项,经审核,取消项、规范(下放)项,保留项(转换项),精简.7%。
此次,安徽省实施两个新型服务清单建设,将坚持“政府端菜”和“群众点菜”双向发力,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凡取消、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权力的行使条件;凡规范(下放)的中介服务事项,行政机关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必须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实施,行政相对人可按照要求自行提供相关材料,也可委托有关机构实施。为提升服务效能,安徽省还将加大问责、追责力度,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着力解决公共服务“堵点”、“痛点”、“难点”问题。
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从全国面上情况比较看,安徽省两个新型服务清单建设具有以下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同步建设、率先建成,走在全国前列;二是建立全方位公共服务清单和全口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实现服务事项的全覆盖,在全国具有首创性;三是省市县统筹联动、上下衔接、同步探索,具有更强的推广复制性。
本报记者周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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