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漪)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日前印发。
据省信访局副局长邓斌介绍,这次《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省市县乡四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频次和要求,对考核评价机制充实完善,规定”省信访局负责对市、县(市、区)和省直部门、省属企业年度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工作措施不力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全省重点管理。
在责任追究方面,安徽省明确了12种情形和责任主体,包括,因决策失误、工作失职、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迟报、瞒报、谎报、漏报,或授意他人迟报、谎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对于12种情形的追责,根据情节轻重,对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录处分的方式进行。同时,取消该地、该部门和该单位本年度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资格。
新闻推荐
本报讯6月1日,安徽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安徽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记者了解到,该细则在中央规定的6种应当进行责任追究情形的基础上,结合安徽省有关规定细化补充为12种具体情形。各级...
安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安徽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