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6月1日从安徽省旅游局获悉,新修订的《安徽省旅游条例》从当日起正式施行。新《条例》用大量篇幅规范旅游安全相关内容,进一步明晰旅游安全职责,进一步明确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也对旅游者自身应具有的安全义务进行了规范。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新《条例》首次明确规定:到旅游禁区探险被困,救援费用要自己掏。
近年来,“驴友”因擅自“探险”被困的事情在全国各地反复出现,这样的事情屡屡引发争议。游客无视安全警示规定,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区域进行游览、探险等活动,不仅致使自身安全无法保障,也给景区管理带来难度。对此,新《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进入景区的旅游者不得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进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进行影响景区资源安全和人身安全的活动。第五十六条规定:在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的区域,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开展风险性较高的旅游活动。违反前款规定发生旅游安全事故产生的救援费用,应当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相应承担。另外,第六十一条规定:违反第三十五条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进行游览活动,擅自进行影响景区资源安全和人身安全的活动,由景区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景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芜湖市户外爱好者李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微信群、QQ群里有大量的“户外运动群”,往往“领队”召集一声,就有十多个到几十个的“驴友”报名,什么“徒步徽杭古道”“徒步青龙湾”“攀登九华后山”,甚至还有攀野岩等危险项目,跑了好几次,后来由于有一次身体严重不适,被其他“驴友”架下山,才相对闲了下来。李女士介绍说,这些群召集的活动,相对于正规旅行社要便宜,但是活动范围多为人迹罕见的地方,活动内容的随机性大、也相对自由。但是“领队”是否具备资质,在野外露营,特别是在寒冷、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中该如何应对的知识,则基本没有专业培训,一旦发生意外也不容易找到责任人。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以探险、挑战为目的的户外旅行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相关活动组织参与盲目性、风险管理控制非专业性、政府监管与法律规制薄弱等多重原因,导致近年来,“驴友”遇险的事故在全国各地频频发生。一些“驴友”因此付出了沉重的生命代价,而另一些“驴友”虽然获救,但也让国家和社会承担了高额的救助费用。
记者 吴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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