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参政议政和引导慈善组织发展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安徽省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
《实施意见》提出,安徽省将降低社区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支持鼓励发展。同时,鼓励依托街道(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力争到2020年,全省城市社区平均拥有10个以上、农村社区至少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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