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继今年10月1日起安徽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正式全面实施后,明年1月1日起安徽省将进一步推进符合条件的7至14岁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预计到2020年,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2025年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救助对象:6种5大类
安徽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明确,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至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以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认定由市、县政府确定。
自明年1月1日起,还将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7至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有条件的市、县,应尽力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放宽或取消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
救助标准:由各市县确定
救助内容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负责制。由市、县政府根据实际确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内容和经费保障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救助标准不低于现行的民生工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的标准。
政策亮点:救助面扩大了
省残联理事长高莉表示,相对于国家规定的0至6岁救助标准,安徽省提出明年1月1日起推进符合条件的7至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可以说是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高莉解释说,7至14岁”这个年龄段的提出是综合考虑安徽省经济发展水平、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规律,包括现有民生工程实施基本状况以及各地残疾儿童康复状况等因素提出的。相对国家规定0至6岁,安徽省有了积极显著的进步,这样的“扩面”可以解决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连续性。
另外,安徽省还鼓励各地尽力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放宽或取消对救助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以进一步扩大残疾儿童政策受惠面,提高救助人数。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伍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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