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现有幼儿园增设托管班拓展托育服务、对电动车充电政府应统一规划和标准、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纳入省级民生工程……在今年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们就教育、医疗、交通等民生关注点提出多项建议。
托育服务
省政协妇联界:
鼓励现有幼儿园增设幼儿托管班
安徽省正稳步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但省政协妇联界调查了解,全省育龄人口二孩生育意愿不高。女性作为当前养育照料的主要承担者,其生育尤其是生育二孩最大的顾虑在于,孩子0-3岁期间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照料孩子,这对她们的就业和职业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省政协妇联界建议,一定要解决0-3岁托幼问题,解除育龄女性后顾之忧,减少就业性别歧视,完善“全面二孩”政策配套措施。
“目前在安徽省三四线城市,管吃管住只在家看管孩子的保姆月工资也已达到3500-4000元,相当一名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月工资。而且雇佣保姆还存在不稳定、不专业、不安全等问题。”省政协妇联界调查发现,省内尚无规范0-3岁幼儿照料和教育问题的政策法规,迄今为止没有关于婴幼儿托幼服务发展的总体规划,对3岁以上学前儿童教育提升规划各级已出台,但托幼服务一直处于社会管理真空地带。
而开办一个幼儿园要经过13个部门如教育部门、质检部门、卫生部门、消防部门等政府审批,而托幼机构无明确的政府主管部门。目前公办托儿所严重匮乏,公办幼儿园严格不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
省政协妇联界建议,政府出台0-3岁婴幼儿托管工作指导意见和托幼行业标准,以“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社会运作、家庭参与”为建设思路,明确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分别承担的责任和权限。
同时,鼓励现有幼儿园增设托管班,拓展托育服务。建议在成熟社区设立育儿咨询指导中心,引入专业社工服务。当前,安徽省各级正在强力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其中一项硬性指标为: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2020年达90%以上。从现有已建来看,硬件投入较大,建设质量较好,但利用率不高,建议整合资源,高质量转化为社区高品质托管机构。同时以公办托底、允许私营托幼机构共同发展,既照顾中低收入家庭的需求,也兼顾不同经济条件家庭的托幼需求。
此外,还可以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基于女性员工的年龄结构和两孩生育情况,在获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在单位内开办托幼机构,尤其是接收0-3岁婴幼儿的托儿所,或率先设置单位的哺乳和婴儿照护场所。鼓励尚不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与邻近社区合作,共同开办托幼机构,方便接送,减轻双职工家庭的负担。
建议安徽省中高职院校增加婴幼儿保育员专业,加强婴幼儿护理教育的职业教育,确保婴幼儿护理、照顾以及教育的高水平和高质量。
课后服务
省政协委员黄敏:
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纳入省级民生工程
2018年2月以来,安徽省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排查整改8200所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文化课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目前培训机构种类繁多,分布散乱,流动性强,而且数量不断增长。”省政协委员黄敏告诉记者,她发现这些培训机构有的隐蔽在大街小巷、住宅小区;有的以暂停营业逃避检查;有的易址更名死灰复燃,或者“由明转暗”,无证办学现象屡禁不止。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牵头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但人手太少,在承担本职工作的同时,对众多机构的日常监管和查处力不从心。部分艺术类、学科类培训机构夸大宣传,甚至虚假宣传蒙蔽家长,而市场监管部门没有形成广告审查备案和日常监管机制,缺少查处,致使群众利益受损。
2018年12月,安徽省教育厅、人社厅、物价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可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予以适当补助”,但是经费保障措施缺乏可操作性,对财政补贴未作硬性要求,省级没有出台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无法保证课后服务的常态化。对此,黄敏建议,在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专门执法队伍,对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予以细化。还可以建立稳定长久的监管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参照“三车办”“治超办”的做法,从教育、市场监管、城管、公安、民政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成立常设机构——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和违规查处,设立统一热线电话向社会公开,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快速反应。
“我的建议是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纳入省级民生工程,省级财政支持,地方财政配套,对承担课后服务的教师,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为了强化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保障政策,黄敏建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尽快拿出安徽省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具体标准,联合报省政府审定后发给各市执行。
分级诊疗
民盟安徽省委: 制定合理方案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2015年,安徽省开始实施分级诊疗工作。但是很多患者对基层社区医疗机构信任度不高。在选择首次就诊医院时,多数群众会选择省市三甲医院,在转诊时,大多不愿接受对于自上而下的转诊。此外,还存在人才教育培训不够等问题,除了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之外少有培训机会,而目前安徽省接受全科医生规培的人数十分有限,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水平不高。
对此,民盟安徽省委提出,可以强化二三级医院对基层社区医疗机构的帮扶,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作为二三级医院的硬性指标加以落实;通过建立医联体、专科联盟等多种模式,加强医疗专家对基层的“传、帮、带”作用,发挥双向转诊的优势,让各级医疗机构在医疗工作中达到互利双赢的目的;继续推动多点执业模式,简化多点执业的行政审批流程,利用网络技术加强远程会诊,完善各级医疗机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于经过基层社区医疗机构转诊的病员,三级医院在预约检查、手术等方面可适当给予优先安排,体现基层社区医疗机构在引导群众就诊中的重要作用。
此外,还应当以适度的激励措施,调动医护人员参与积极性,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年轻卫生服务人员诊疗水平。将居民满意度作为重要指标,把服务水平、工作业绩与社区居民的满意度结合起来,作为考核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主要指标,并将其与薪酬挂钩,以群众满意作为最终目标和考核标准,倒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水平。
充电设施
省政协委员王莉莉: 统一规划和标准 建设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
电动车不规范充电,很容易发生火灾,从而造成市民财产和生命损失,近年来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省政协委员王莉莉发现,大部分小区和单位尤其老旧小区没有电动车充电设施,电动车主不得不从家里或单位私拉电线,自行对电动车充电,由此造成许多问题。
“政府应当统一规划,出台强制性的充电设施技术标准,统筹建设。”王莉莉告诉记者,物业作为小区居民的管家,也不应缺席。应当按照业主委员会的要求,根据小区居民电动车数量和分布,为小区统一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可选取资质良好的运营机构,提供智能安全、充电方便、收费合理的电动车充电服务;对没有物业管理公司的老旧小区,可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选取第三方机构进行建设、运营;政府有关部门还可要求有条件的单位为本单位职工、外来办事人员的电动车建设充电设施。
各级政府则应为小区或单位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提供政策支持和协调服务,可对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提供一定补助,并且可以在电动车辆密集的公共场所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方便车主。对私拉电线、乱停乱充行为,建设的充电设施达不到标准或不合理收费的,进行清理整顿;对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电动车充电事故、造成财产和人身安全损害的行为进行处罚。 晨报记者
余佼佼
刘梅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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