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电(记者姜刚)记者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近日出台激励举措,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补充耕地指标的县(市、区),将依规被奖励提供补充耕地指标数10%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或20%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
根据《安徽省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补充耕地指标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激励对象是为省级及以上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建设项目提供补充耕地指标的市、县(市、区)。
据了解,每年3月中旬前,各地申报上一年度相关情况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依据上一年度建设用地批准情况,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奖励情况后在系统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视当年国家下达安徽省新增建设用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情况,经省政府同意后单列到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补充耕地指标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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