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近日,省政府出台《安徽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明确6月底前,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初步需完成重点功能建设;9月底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方案》明确,6月底前,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初步完成重点功能建设,实现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在重点试点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效。9月底前,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上线试运行,建立常态化监管数据归集共享机制。12月底前,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7月底前,依托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汇聚监管对象处罚记录、经营异常记录、信用异常记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相关信用信息数据,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信用约束等。
此外,9月底前,围绕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等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建设“互联网+营商环境监测”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汇聚相关数据,推进营商环境监测信息化、智能化、常态化,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晨报记者 王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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