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4月28日电(记者程士华)为规范政府定价管理的中介服务收费行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安徽省近日发布了新修改的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收费清单。对清单涉及的36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一律由中介服务委托方支付费用,不得转嫁收费。
记者从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新修订完成的《安徽省省级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收费清单》近日正式公布。清单共包括36项省级行政部门定价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与省政府公布保留的省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相对应,清单涵盖了中介服务机构接受行政机关或行政相对人的委托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时,按照政府价格等主管部门依法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费用。
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此次公开的清单所列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一律由中介服务委托方支付费用,不得转嫁收费。属于停征的收费事项,要按规定停止收费。清单之外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收费事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中介机构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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