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人:安徽大学商学院副教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王乐乐
安徽省家政服务行业促进会会长 刘学林
记者:当前家政服务人员权益保障存在哪些薄弱环节?
王乐乐:家政服务人员权益缺乏法律保障。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没有专门规范家政服务业的法律法规,家政服务人员的权益一般只能用《民法》来调整和保护,一旦出现纠纷,家政服务人员的相关权益难以充分保障。比如,同样都是劳动,但家政服务人员很多情况无法完全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定的标准落实。此外,由于家政服务企业、服务人员和雇佣客户三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不规范,或者不签订服务合同,三方责、权、利不明确,导致家政服务人员权益容易受到侵犯。家政服务企业或雇主克扣家政服务人员工资、雇主不合理加大服务工作量,以及女性服务人员自身安全存在隐患等现象时有发生。
记者:目前家政服务业从业环境如何,其原因是什么?
王乐乐:一是行业标准不完善,家政服务行业制度缺失。针对家政服务市场,2016年国家标准委批准出台的《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两项国家标准,现实中施行效果不尽理想。这两项“国标”只是家政企业牵头起草的行业标准,尚不能完全覆盖家政服务范围,且不属于法律的范畴,在实施上并不具有法律强制性,因此效果上也大打折扣。再加上相关国家标准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导致家政服务人员培训不到位、服务细则不清晰,这些都制约了家政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一些中介机构运作不规范,无照或违法经营,乱收费、缺乏后续服务,服务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很难有可靠保证。由于家政服务行业具有门槛低的特点,很多从业人员未经过合法登记便随意进入该行业,造成家政服务行业不规范和企业“小、散、弱”的状态,一些企业恶性竞争,破坏了家政市场发展环境。
刘学林:近年来,各类家政企业不断涌现,市场一定程度上呈现无序竞争态势。家政企业对自身建设、人员管理方面的投入不足,对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识欠缺,企业品牌、人员素质及服务质量并没有得到相应提升。尽管政府对培育扶持家政服务业不遗余力,但支持引导方式还不够精准。此外,相关舆论宣传仍然不够给力,社会上对家政行业的职业偏见仍然根深蒂固。这些因素,都使得家政行业从业环境难以得到有效改善。
记者:如何进一步改善家政服务业从业环境?
刘学林:首先,要维护好从业人员的各项权益。应尽早制定商业保险和社保的缴纳标准和方案,规范员工培训体系,强化从业人员职业发展意识,提升其职业认同感。其次,要引导培育一批家政龙头企业,在政策支持上给予一定倾斜,推动形成品牌效应,引领行业有序发展。龙头企业要更加注重自身建设,在员工管理、职业发展方面加大投入,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从而打造品牌和影响力,倒逼行业主体规范发展,带动行业整体形象提升。此外,行业协会也应发挥应有作用,推动行业主体增强自律意识。最近,我们在协会内推行电子诚信卡,推动协会企业加强自身管理和人员素质建设,提升企业口碑,重树消费者信心。最后,应加强舆论引导,推动职业观念转变升级,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进入家政行业,推动行业职业化、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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