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媛媛)省政府新闻办1月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获悉,《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要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当推行每周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时全天候“随时办”服务。
《办法》明确,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领导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在市场主体保护方面,《办法》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优化政务服务,《办法》明确了安徽省政务服务以建设新型全省政务服务“皖事通办”为目标,加快推进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综合窗口集成服务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等方面的要求,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办法》要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当推行每周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时全天候“随时办”服务。需要市场主体补正有关材料、手续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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