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工作的通知》,从实施综合保障、取消异地转外支付比例调减规定、扩大医保支付范围、不纳入总额预算控制等方面,明确具体的医疗保障措施,确保确诊新型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通知》要求,各级医保、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三个确保”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一要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二要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三要确保假期工作平稳有序。(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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